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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寧斯不願再為雄鹿隊效力

2013年07月17日10:20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7月17日電 美國《體育畫報》(《Sports Illustrated》)7月16日發表了題為《消息人士:詹寧斯不願為雄鹿隊效力》的文章。

全文編譯如下:

即便雄鹿隊與隊內得分后衛布蘭頓·詹寧斯之間的溝通橋梁還沒有完全垮塌,至少也可以這麼說:談判已經接近失敗。根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詹寧斯下賽季不想再為雄鹿隊效力了。

目前情況是,詹寧斯是受限制的自由球員,他的歸屬權仍掌握在雄鹿隊手中。詹寧斯可以與其他球隊簽約,但密爾沃基同樣有權利去匹配對方的報價。這也是本夏自由球員開放窗口時間段內,雄鹿不必理會詹寧斯的原因之一。

而另一個原因在於,詹寧斯本人希望像09年選秀大會那批具備三分能力的后衛群一樣在上個賽季結束后就與球隊順利續約。這些球員,比如斯蒂芬·庫裡、泰·勞森及朱萬·霍樂迪,與各自球隊都簽訂了為期四年的大合同,價值在4100萬到4800萬美元不等。但在眼下的自由市場中,詹寧斯找不到這樣的要價,雄鹿顯然也不願給予這樣一個龐大的合同。

密爾沃基曾向亞特拉大老鷹隊的得分后衛杰夫•蒂格提供了一份四年3200萬美金的合同,但老鷹上周末便匹配報價。此外,雄鹿還准備在動蕩的自由市場上獲得森林狼隊的盧克·裡德諾﹔裡德諾曾在08-09、09-10兩個賽季為雄鹿隊效力。

鑒於雙方在具體的合同數額上難以達成一致,所以雙方的選擇余地不是很大。作為受限制的自由球員,詹寧斯有權與雄鹿隊簽訂一份受限定合同(qualifying offer),經協商后,合同的最終數額有望高達4500萬美元。這意味著詹寧斯必須履行完一年合同,但來年便可完全成為自由球員。但那也意味著他必須在雄鹿隊打完整個賽季,而這便是詹寧斯的猶豫之處。

NBA球員中幾乎很少會簽訂一份受限制合同,(因為)通常的結果隻會是球員的自我認同與其他球隊對其的認同之間發生很嚴重的偏離。自從現有的菜鳥合同框架正式生效后,隻有12位球員簽訂過類似的受限定合同,其中隻有四人(邁克·奧拉沃坎迪、本·戈登、斯威夫特及雷·菲爾頓)與詹寧斯一樣是首輪前十順位。

在簽訂上述合同后,這些球員打完一個賽季后都紛紛轉投他隊。隻有戈登把非限制自由球員的權利轉化為了一份長期的大合同﹔2009年在公牛履行完受限定合同后,戈登與活塞隊簽署了為期5年總價5800萬美元的大單。

這便是詹寧斯的心理預期。他不想繼續呆在雄鹿了,而是想按照戈登當年的模式,先為雄鹿打完下賽季,而后獲得一份大合同。

受限於此,雄鹿隊要麼可以通過先簽后換把詹寧斯交易到其他球隊,同時又能在交易中獲得很高的回報,要麼還可以與他簽這樣一份受限定合同,之后再將其交易出去。但NBA規則本身將限制雄鹿隊第二選擇的可操作性——在簽署受限定合同后,球員有權拒絕交易,所以詹寧斯本質上有選擇任何球隊的優先權。

對雄鹿與詹寧斯而言,雙方選擇與談判的余地非常有限。而且同時,談判的橋梁正在倒塌。

作者:Sean Deveney

譯者:汪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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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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