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总会
领导干部禁进私人会所歌舞厅
2014年5月,广州市纪委印发《广州市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规定,“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私款或者接受邀请出入私人会所和歌舞厅、夜总会等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各种形式的消费活动。未经批准,不准用公款或受私人之邀出入高档酒楼、茶肆、俱乐部等消费娱乐场所活动。”
广州市纪委去年印发的“十个严禁”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出入歌舞厅、夜总会,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KTV算不算歌舞厅,高档酒楼、高档菜肴的标准是什么?“私款宴请,私款进卡拉OK,原则上讲,领导干部和家人聚餐,没有老板请客,没有利益输送,没有违反利益冲突的原则,应该说这个是问题不大的。”梅河清曾就此回应。虽然“十个严禁”的适用对象为广州市党委、人大、行政、政协等机关处级以上(县级市就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但对于不在上述工作范围的公职人员,如果违反,造成不良影响,也要严肃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去歌舞厅、夜总会等场所有碍观瞻,会让民众有所联想,影响官员形象。”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倪星分析道,虽然“十个禁止”的适用范围为“领导干部”,但实际上对普通公务员也有一定约束力,“领导干部有标杆作用,对下属自然有示范效应。上行下效,领导考核下属的时候,自然会用这种标准,这对普通公务员有心理约束。同时,民众对于领导干部和普通公务员也不会分得那么清楚,认为只要是公职人员就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会形成一种社会压力。”
关键词
企业主
严禁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
2014年5月广州市纪委印发“十个禁止”规定,严禁领导干部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公私不分,“领导干部与私企老板要交往有道,公私分明,不得互相勾结、不分彼此,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不准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国有资产处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资采购等事项。”
公务员作为为社会服务的群体,与企业主有着经常性接触,“贪腐官员背后一般都藏有几个企业家。腐败就是权钱交易,官员手中掌握的权利,要变现成利益,就会有企业主的身影。”倪星说。
据媒体报道,此前落马的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身边最多的“朋友”是商人、老板,为了在项目开发、公司经营上得到曹鉴燎的各种关照,老板们不惜斥巨资买别墅、建会所,甚至为曹鉴燎的情人支付高达上千万元的“分手费”,让曹鉴燎纵情享乐。“跟老板混在一起,慢慢就会职务不分、身份不分、立场不分、吃喝不分、钱财不分,慢慢就把自己和他们等同起来了。”曹鉴燎交代说。
对此,梅河清也曾具体解释,“勾肩搭背”只是一种形象表述,实际是严禁领导干部与私企老板之间关系过于密切,甚至有利益输送的行为,“并不是指具体的肢体动作,领导干部与私企老板的正常工作交往是可以的。”
责编: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