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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默容留他人吸毒案:判有期徒刑6个月 后天即释放

2015-01-27 10:10:23来源:海外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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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上午10点半,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将在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宣布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张默无异议。起诉书提到,被告人张默以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默表示无疑义,并自愿认罪。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张默2014年7月29日被拘,也就是今年1月29号即将释放。

被告人张默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其每一天都在反省错误,以后再不会犯了,将尽力弥补对家人和关心他的人的伤害,他错了。

检方指控,2014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张默在东城区其住所处两次容留吴某某、周某、许某某吸食毒品大妈。2014年7月29日,被告人张默在海淀区他人居所内吸食毒品大麻被警方抓获。被告人张默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张默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9月被批捕 侦查羁押延时

2014年7月底,北京警方证实著名演员张国立之子张默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拘留。8月29日,海淀公安分局正式向海淀检察院提请对张默批准逮捕,9月4日,海淀检察院通报,该院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张默正式批准逮捕。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期限为37天批准逮捕,逮捕后到起诉有两个月的侦查羁押期,其间还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案件比较重大复杂,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按照最高5个月的期限。

责编:庞晟

关键词:张默吸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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