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 12:40:00|來源:羊城晚報|字號:
張新華
2、冼村原7名班子成員最高被判4年
今天上午,盧佑醒、冼章銘等7名冼村原班子成員貪腐案在廣州中院宣判,最大的第一法庭坐了不少冼村村民。法院一審后認為,7人中相關人員的罪名應認定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而非指控的受賄罪。7人中,被判刑期最高的是盧佑醒,為4年。對於判決結果,不少村民情緒激動,反映強烈,發出唏噓聲。
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3年,盧佑醒在擔任廣州市天河區冼村村委干部、冼村社區居委會主任及廣州市冼村實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期間,利用參與討論村委決策、確定冼村與開發商合作開發及冼村物業承租等事宜的職務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廣州市南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勞漢泉和經理勞永泉、廣州市合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鐘海榮、廣州市嘉晟物業管理公司總經理吳海能、廣州春都酒店經營老板吳慶春等賄送款項共人民幣105.4萬元,港幣8萬元及價值人民幣7000元的購物卡。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受賄罪、貪污罪,法院認為,盧佑醒身為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盧佑醒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減輕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盧佑醒構成貪污罪,理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對話】
廣州中院刑二庭庭長鄭允展:職務腐敗有由個人向家庭蔓延趨勢
羊城晚報:隨著反腐敗的深入,廣州法院受理的職務犯罪案件有什麼變化?
鄭允展: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案件數量的增長。以今年為例:包括此次公布的,全市法院12月份宣判的案件就有50多件。據統計,截至11月中旬,兩級法院受理的職務犯罪案件總數量就已經超過500件,涉及被告人730多名。
從案件類型看,以廣州中院為例:除了貪污、賄賂類犯罪佔了80%以上外,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瀆職類犯罪數量慢慢增多,一人涉及多個罪名的案件也增多,這也說明反腐查處的力度越來越強﹔從被告人的身份來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佔四成左右,國企員工約有三成,事業單位和村委、經濟社成員分別佔一成左右,這說明反腐的全面性。另外,從年齡來看,雖然40-60歲仍然是高發年齡段,但也出現了80后的身影﹔涉案的數額多數在10萬-100萬和100萬到500萬兩個區段,但1000萬以上的案件數量有增多的趨勢。
羊城晚報:廣州中院審理的這些職務犯罪案件有哪些特點?
鄭允展:廣州中院除了審理二審案件外,一審案件主要受理犯罪數額較大,或者職務級別較高,或者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此外還要審理部分指定管轄的案件。總體來說,中院審理的案件更引人關注。從我們今天公布的21宗案件來看,有很多具有典型性,也體現出當前職務犯罪案件的一些特點:部分案件危害大、影響廣﹔同一單位或同一系統的窩案、竄案時有發生﹔涉案金額越來越高,動輒上千萬。
比如張新華案,公訴機關指控的涉案總金額達到3.4億,甚至一筆的受賄都高達1000多萬,直接挑戰公眾的心理底線。基層“小官員”也能制造“大腐敗”。一些雖然級別較低、但掌握實權的基層工作人員,如當年的城管隊長王寶林等人,也能制造出腐敗大案,其造成的損失也是驚人的。
羊城晚報:在最近廣州中院審理的幾起職務犯罪案件中,都出現了被告人情人或者配偶涉案的情況,這在職務犯罪案件中是否多見?
鄭允展:從近幾年的職務犯罪審判實踐中可以看出,職務腐敗不少都與家庭腐敗聯系在一起,有由個人向家庭蔓延的趨勢。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情況:一是“情婦腐敗”。在這些案件中,或者是情婦主動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權牟取私利,或者是為了維系與情婦的關系,成為國家工作人員腐敗的主要原因。甚至我們發現,在個別案件中,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為情婦的商業活動謀利,表面上看沒有直接受賄,但實際上是利用“權力”包養情婦。二是家屬共同腐敗。某些國家工作人員的家屬大打“親情牌”,慫恿或直接共同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或地位影響進行權錢交易。三是家庭成員成為腐敗的“最好幌子”之一。尤其是在受賄案件中,一方面不少行賄人都是從國家工作人員的家屬入手,借此接近並伺機牟利﹔另一方面,國家工作人員也會以子女讀書、結婚、父母親戚生病住院等“家庭幌子”收受賄賂。比如燃料集團原總經理程樵佳通過其弟弟結識了個體老板劉某。為了答謝程樵佳兄弟的幫助,該老板以與其弟弟合作開設飲食店進行分紅的名義,先后多次通過其弟弟賄送感謝費87萬元。
羊城晚報:法院審理職務犯罪案件會遇到哪些難點?
鄭允展:隨著打擊職務犯罪活動的不斷深入,犯罪行為人的反偵查能力也有所變化,犯罪方式不斷翻新,案件的隱蔽性也逐漸增強。一是由短平快型的直接權錢交易向長期的“感情投資型”發展。在這種模式下,受賄人也往往會以行賄人沒有提出具體請托事項為借口,拒不承認收受賄賂,導致案件偵查、審理難度加大。二是犯罪行為次數多,持續時間長。如張新華的犯罪時間長達15年,時間一長,造成取証和認定上的困難。三是以“合法形式”進行權錢交易。有的以節假日、生病住院、婚喪嫁娶等名義收取禮金掩蓋賄賂行為,有的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買房屋、讓請托人裝修房屋等形式接受請托人的變相賄賂,有的則以虛開發票費用報銷、虛構業務、以獎勵或工資補貼等多種名義進行貪污。(記者 董柳 通訊員 馬偉鋒)
聚焦·公務員:
延伸·公務員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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