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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曾经上过头条的小官巨贪(图)

2015-01-21 08:28:27来源:羊城晚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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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腐手段1

  扼住审批的“喉咙”

  在中纪委首批特聘研究员、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吴志雄看来,不论是大官小官,出现巨贪都与缺少监管有很大关系,“没有监管,在哪里都容易滋生腐败,更何况有些岗位权力很大。”

  今年年初,陕西省渭南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侯福才被判死缓。法院认定,他拥有财产高达5615万元,公开索贿2191万余元,308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侯福才只是一名正科级干部,但他从1997年起便掌管当地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审批。

  吴志雄教授分析,现在行政审批制度还不完善,像侯福才死死卡住审批权,不管他是一名科长,还是一名股长,任何单位要施工都要找他,权力太大了。更为麻烦的是,给谁审批不给谁审批的标准是什么?因为没有具体标准,实际上也难以量化标准,这就给权力提供了寻租的机会。

  对商人来讲,大家都不愿意惹麻烦,在商言商,能花点钱搞定就花钱搞定,“花钱办事”已成为一种习惯,这也无形中助长了官员腐败。

  贪腐手段2

  久居要职结成“联盟”

  目前公开的案情显示,小官能“成长”为巨贪,往往长期霸占建筑、经济领域审批等关键岗位。

  侯福才自1997年12月担任建筑业管理科科长后,就在这个岗位上干了15年,直到2012年5月被抓!陕西渭南市城建局曾多次要提拔他,侯福才不愿意,因为当科长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更方便、直接。

  办案的检察官认为,侯福才“久居关键岗位”是其腐败的根源之一。

  北京市第一中院曾分析“小官巨腐”案件发现,小官贪腐的作案时间,一般都在2年以上,有的在同一个岗位任职超过10年。办案法官分析,目前的权力监督制约存在盲区,很多审计检查流于形式。有的人在一个岗位干了几十年,从没进行轮换。长期霸占关键岗位,让一些“小官”,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让他们的贪腐不容易被发现。

  绝大多数被养肥的“硕鼠”,很少是“一个人在战斗”,往往股长被查后,科长、局长也会被牵涉到贪腐案中,有的只是暂时未被发现。2006年,汉口火车站财务科长耿小菊贪污公款800余万元被审,同时被查处的还有时任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5年后,刘志祥的亲哥哥、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

  贪腐手段3

  一身“匪气”无人敢管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摊上“巨贪”的小官,往往有些匪气。

  2011年,山西省保德县住房建设保障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受审时,涉嫌的罪名很多。保德县一年财政收入4000万元,李志强一人违法违纪金额就高达2600多万元。

  李志强以前在县晋剧团是个配角,专演丑角,1995年突然被调到县建设局,担任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当年,濒临黄河的保德县遭遇洪灾,李志强见到有猪、鸡在大街上跑,就决定当场宰杀,现场就将肉分掉,主人怎么求情都不行。

  如此蛮横做法,竟然受到县领导表扬,认为有魄力。当年底,李志强就被提拔为县建设局副局长。匪气十足的李志强,连前后两任局长都敢辱骂,还迫使两个局长,一个辞职,一个调离,成了局里说一不二的“老大”。

  春风得意的李志强为人处世似其演戏,“抹一把白唱白脸,抹一把红唱红脸”。他能多次以单位名义找县国土局批土地,然后转手就将土地卖给私人,再利用工作便利,为这些人办理房产证。李志强将科室甚至局里其他的公章都捏在自己手中。最多时,他一人身背8个公章。

  办案检察官分析,李志强将执法权力当成了一门生意,他不断拉帮结派,培植亲信,甚至打击异己,但他讲义气,给一些人带来实惠,竟然有一些人还很支持他。

责编:贾雯帆

关键词:小官,巨贪,基层腐败,级别,好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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