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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空間法治化分論壇實錄:網絡空間未成年保護條例已有初稿【3】

2014-11-21 10:43: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法規未成體系

劉正榮:謝謝王教授,我們下面請李欲曉教授做主題演講,他主要談弱勢群體的網絡權益保護問題。

李欲曉:各位早上好,很高興跟各位就網絡空間法治化的問題做一些探討。我是很贊同剛才講到的先規范后發展和邊規范邊發展的思路,可能對於未來網絡空間規則和制度的建設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內容,我們這兩天一直在討論全球互聯網未來發展問題,也有來自各個國家一起在探討,網絡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教育、安全各個領域的整體發展態勢。在這個過程當中,實際上之所以有這麼大的熱情大家坐在一起,我個人的看法就是我們所面對的世界正在發生改變。

我們信息的獲取方式、生產方式和再生產方式、交易方式、流通方式、安全保障方式,這些方式從古至今發生了非常大的,在最近十年或者二十年當中發生了非常大的改變。由於這樣的一些改變,導致我們今天所處的社會進入到一個網絡社會當中,這種社會的變化,包括它的社會結構的變化。我們的生產、交易、流通、工作流程這些方面都在發生變化。與此同時人和人的關系,人們在社會當中的地位和作用,人在每個組織當中的作用,組織的價值、組織的作用,今天在社會層面來講都在發生各種層面的改變。因為這樣一些改變必然導致了一個直接的結果,就是人在社會當中的行為和相應的行為方式都在發生變化。

因此,從研究法律的角度、研究社會規則的角度來講,也必然要考慮如何建立新的規則體系,去適應這樣社會結構的改變,人和人之間關系的調整,和人們行為的變化,以至於面向未來應該建立一個什麼樣的規則體系。

在我們前兩天討論的,涉及到互聯網方方面面的過程當中,實際上我感覺到我們探討的話題,可能不僅僅是中國的行業界,或者是學術界的關注,而是世界各個國家都在關注同類的話題。

每一個群體在網絡空間的權利,應該是什麼樣子。他的行為規則,或者他的行為方式應該是什麼樣子。我們的未來,我們的下一代,他們的生活,他們的方式又應該是什麼樣子,我覺得在這些方面,其實我們今天應該開始考慮這些問題。

雖然我們過去考慮更多的可能是網絡發展問題,考慮的是網絡給世界帶來的創新和革命。那麼今后的考慮可能不僅僅是涉及到創新和革命,更多的是對社會上每一個群體的權利保護,未來發展的長期性、持久性,以及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應該建立什麼樣的機制保持這一點。

我以中國互聯網發展的情況做例子,按照今年最新公布的數據,2014年6月份,18歲以下未成年人網民佔了中國全部網民的18.7%,18歲以下的網民達到1.18億。64歲以上的網民規模是1300萬,佔到整個網民數量的2.1%。統計當中無業者和下崗失業者的比例也佔了很高的比例。這裡面之所以把它們稱作弱勢群體,可能這個概念不是完全准確或者非常精確,我們思考角度在於說在這裡面,這些群體的人應該是我們要關注的人,不僅僅是信息服務提供者、生產者和普通消費者。當他們對互聯網、對網絡的應用和服務有需求的時候,這方面我們怎麼考慮?比如我們對失業者、弱勢群體,能不能提供重新就業的機會,能不能提供需求生存的能力。我想在中國互聯網發展過程當中,有很多勵志的案例,但對這樣勵志的故事,怎樣變成一個社會的規則和社會的體系,這是需要進一步深化和進一步考慮的問題。比如說網絡介入和服務過程當中,對於老年人而言可能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上網教育問題,或者說上網的學習,比如說什麼樣的設備,怎麼樣上網,另外他想要瀏覽的網站是什麼樣子。在網上我們老年人又屬於是有錢有閑的,他們也容易在網上面對網絡詐騙的問題。這個情況下應該對他們進行怎樣合理保護。

不同殘疾人群體,他們在面對網絡豐富多彩世界的時候,他們也有權利享受網絡空間,也應該有權利得到網絡的服務。對他們的特殊上網設備的制造,這種設計,我們在這些方面是否應該多一些的考慮,我覺得這方面我們需要考慮,包括像專門網站的建設,比如說面向聾啞人、盲人的建設,是不是應該考慮?我覺得這方面我們要考慮。另外還有網絡當中其實存在網絡歧視的問題,對於不同能力欠缺的人,可能這裡面確實存在著我們建設當中普通歧視的狀態。對於失業者而言怎樣做到不讓他們網絡成癮,這些都是我們要認真思考的問題。當然這個領域我們也要看到,其實今天討論的是未成年人的群體,通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探索對弱勢群體保護當中找到一條合理的或者說具有可操作性的道路。

這方面我們其實可以看到未成年人本身是一個特殊群體,就這個特殊群體本身來講,第一個有很強的網絡實用性,很容易受到網絡的應用的吸引。與此同時,又是非常活躍的網絡群體,有非常強的積極參與性,在這個過程當中,又是特別容易受到網絡各種各樣因素影響的群體,因為他們處於一個特殊的身理、心理、智力發育的階段,對於網絡的使用和對網絡環境的塑造,應該怎麼樣保護未成年人的群體,也應該是我們考慮的東西。

我這裡面列了一個餅圖,就不詳細的介紹,因為這個內容大家網上都可以看到,包括未成年人,包括青少年,在網上他們對於各種各樣業務的使用,包括他們的興趣或者著眼點,當然我們這裡面也可以看到不管是18歲以下還是25歲以下青年人,在網絡的使用當中實際上已經成為各個網絡主要的服務提供者,他們主要的服務對象。我們在做制度或者設計的時候也必須考慮到這些問題,未成年人網絡空間面對哪些問題呢?我想是這些方面,一個是網絡色情,大量網絡信息,並沒有說由於在網絡空間當中有未成年人的參與,我們服務提供者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信息,所有的信息都在一起。所以他們可能會受到網絡色情的影響。還有網絡欺凌,往來網絡空間的行為規范沒有建立起來,包括未成年人之間,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欺凌,大量的暴力,大量的例子出現。還有網絡成癮的問題,還有網絡犯罪的問題。我們關注的是未成年人對網絡的興趣,包括自身能力的體現,甚至是榮譽感,使得很多人容易受到一些網上信息的誘導,所以走向網上犯罪的道路。對未成年人群體來講,網絡隱私泄露的問題可能會更為嚴重,因為他們更缺乏保護,因為家長對他們的保護不足。

對於未成年人的網絡權利保護,我想也是一個國際通行的做法,我們對於各個國家的保護模式做了一個簡單的歸類。比如說像美國或者是新加坡,他們的保護更多是以國家主導的管理模式進行保護。這樣的一種保護,我個人的看法,有一定的缺陷,就在於保護受到地域的限制,而網絡本身是跨國界的現狀。對於不同國家制度設計當中所存在不同的理念,不同的執法方式,不同的地域限定當中所產生的沖突,將影響這個保護的有效性。

另外一個代表是通過行業自律的方式,通過終端用戶選擇的方式,這個以澳大利亞或者是法國這樣的國家為代表。這個當中實際是通過行業組織對於行業本身提供了相應機制的設計,這個有它的有效性,但同時過多的依賴於企業的自律,這個方面確實是否能夠取得這樣的效果,需要企業的自覺,需要企業主動承擔責任和義務,這個過程當中是否能夠做到這一點,我們覺得是需要思考的。

目前而言,我們認為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應該說是有法可依的,但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相對比較零散,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盡管我們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東西,我們仍然需要完善法律的建設,建設法律當中需要考慮基礎的思路,包括我們需要去參考或者了解國內外相關的立法,也有學術研究的成果,以及相應設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比如與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一致。與此同時考慮起草原則當中主要有幾個方面,一個方面是重點突出權利有限的原則,這裡面要把行業發展和制度創新這塊作為兼顧的考慮,第二個,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當中鼓勵企業的發展,提供優質的信息服務平台,促進行業正向的成長,第三個,充分利用國內外現有的成果和經驗,密切結合中國的實際,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之內加強行業的監管,通過設定行業的義務來提升企業權利的意識。第四個,理清政府職能范圍,改善管理界限不清、職能不明的狀況。

另外,未成年人應該是在特殊保護和有限保護的范圍當中。網絡空間的權利是未成年人法律的權利,未成年人的權利應該受到特殊保護,而這樣的特殊保護需要有專門的保護機構予以實施,與此同時我們這裡面也考慮對於未成年人網絡權利裡面所涉及到的網絡信息隱私的保護,平等使用網絡、合理使用網絡的權利,獲得安全保障的權利都是必要的。此外我們建立相應的監管機制也是非常重要的。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在這裡面需要面向未成年人建立起來網絡有害信息的禁止制度,要保証在網絡空間當中面向我們的未來,面向民族的未來,面向他們適合的網絡環境。

各個主體應該在網絡空間的未成年人保護當中,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包括家庭作為主要責任承擔者,包括學校作為多種層面義務承擔者。包括政府部門、司法機構和網絡服務業者和社會組織應該在這裡面都承擔各自的義務。從家庭來講網絡方面要行使他的網絡監護權,另外從學校來講,要明確學校的保護地位,也要明確學校在網絡安全方面所承擔的教育和對於教師的能力培養和相應的自律性的要求,以及明確相關的保護義務。

另外,在學校當中,因為未成年人大部分的活動時間是在學校,所以對於網絡欺凌這方面,學校應該進行相應必要干預的權利,以及協助矯治網絡成癮,當然我們認為網絡成癮的矯治重點或者主體應該是家庭承擔。與此同時社會組織和政府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職責。比如綠色網站的建設,比如說新聞媒體承擔起相關責任,比如說行業檢查責任,比如說准入評測機制。還有加強上網營業場所的管理,對網癮的矯治和標准化和規范化。還有實施網絡過失行為的刪除制度。尤其對未成年人應該給他限權,另外舉報有害信息合理渠道都是必要的。司法機關也要與訴訟有關的隱私權保護。我們需要認真的思考各個主體的責任。所以這裡面可能涉及到一般性的責任,監護人的責任、教育機構、有效信息傳播責任和相關其他環境提供者責任,還有監管者的責任,還有相應上網營業場所的責任等等一系列方面。

我希望網絡的權利應該成為今天中國少年的法定權利。未成年人的網絡權利應受到特殊關注、有限保護。各個社會主體在未成年人網絡保障體系當中,應該承擔不同責任和義務,並且依法落實,而且對未成年人網絡權利的侵害應該受到法治制裁。所以這個方面我想不光是我們的一個探索,這也是世界各國,面對我們人類未來,需要共同探索和合作的事情,今天把我的一些想法拿出來跟大家交流,謝謝!

(責編: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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