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1976年期间的全国行政区划
但是,这幅“骏马图”在“文革”中还出现了一段反复。在“文化大革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中央决定自1969年8月1日起,把一些原来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域划出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撤销省、省级自治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变更省界由国务院决定。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停止办公了,撤销内蒙古自治区的决定无法做出,国务院还存在,只能由国务院做出改变内蒙古边界的决定。1969年7月,国务院决定改变内蒙古行政区划,将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分别划归邻近的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将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分别划归宁夏和甘肃,这样,内蒙古自治区虽还存在,但只剩下中间一部分了。
“文革”结束后,内蒙古人民要求把划出去的地方再收回来的呼声很高。乌兰夫也向中央提出了归还内蒙古自治区地域的要求。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79)中发42号文件《关于恢复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的决定》,从1979年7月1日起,恢复内蒙古原来的区划。被分割出去十年的区域又划回来了。
(参考资料:庆格勒图:《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的逐步实现》、《绥远省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合并及其历史背景》;李国芳:《中共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以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为例》;《乌兰夫与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新中国开国蒙古族将军孔飞传记》等)(黄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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