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6 08:44:00|來源:華商網|字號:
【導讀】悲催男子結婚十年才知喜當爹,倆孩子均非親生。多年來,關於妻子作風不正的風言風語非常多。男子最終被傳言動搖了,越看自己的一兒一女模樣越不像自己。於是,帶兩個孩子去做親子鑒定。誰知鑒定結果令人崩潰,兩個孩子都不是自己親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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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十年,延川縣一男子才知倆孩子都非自己親生,倍感心靈受到打擊的他無法接受這個現實,將妻子告上了法庭。12月17日,延川縣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庭審,法院一審支持了原告張三(化名)的離婚訴求,判決兩個孩子由被告李梅(化名)撫養,撫養費用自理。同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對兩個孩子數年的撫養費7.2萬元和精神撫慰金5萬元。
一兒一女都不是親生
2003年,張三與李梅經人介紹后相戀結婚,婚后兩人感情讓外人看起來還是不錯的,相繼育有一女一子,4口之家和美的生活令人羨慕。但婚后不久,張三就不斷聽到關於妻子李梅生活作風不正的傳言,甚至還有人傳言孩子都不是張三親生的。起初張三並不在意,以為這是別人羨慕他們的幸福生活,或者與自己家有些過節的人故意說些風涼話,想影響他們家庭的和睦。
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關於妻子作風不正的風言風語越傳越多。隨著傳言不斷增多,張三原本堅定的心也被傳言動搖了,越看自己的一兒一女模樣越不像自己。猶豫了很久的張三為了解開心結,今年初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帶兩個孩子去做了親子鑒定。原本想打消自己心中的疑慮,繼續好好過日子,誰知鑒定結果令張三幾乎崩潰,兩個孩子都不是自己親生的。
兩人均同意離婚
這個結果讓張三無法面對,考慮再三后,他將李梅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他與李梅離婚,並請求法院判令李梅支付自己對倆孩子數年來的撫養費和精神撫慰金。
延川縣法院開庭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態度堅決,均同意離婚,足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應當准予離婚。李梅婚后生育的兩個孩子,經醫學鑒定與張三無血緣關系,因此張三對兩個孩子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依法應由孩子親生母親李梅撫養並由其自行承擔撫養費、教育費、生活費等﹔李梅在與張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身存在重大過失,未履行好妻子的義務,致使張三承擔了本不應當承擔的撫養費,並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損害。因此,法院對張三的請求應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當庭雙方沒有表示要上訴。(記者王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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