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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精神病人遭多重遺棄 疑似餓死家中(圖)【2】

2014-12-09 08:43:51|來源:新京報|字號:

  一次備受質疑的鑒定

  吃了十幾年藥的王大峰斷藥了,警察將他送進了看守所,並對三次去送藥的家屬講,王大峰沒病

  王大峰死后,張本彩變得嘮叨。這位67歲的女人逢人就說,警察害了他兒子。

  張本彩說害了他兒子,源自王大峰在2013年8月11日與村醫李敬鬆等三人的一次互毆。這次沖突中,王大峰打傷了村醫的哥哥李敬嶺。后者被鑒定為左側眼眶骨折,屬於輕傷。此后,王大峰被警方刑拘。

  “構成輕傷,就屬於刑事案件,警察不能不管”當地一名知情人說,鑒定結果出來后,王大峰因涉嫌傷害罪被刑事拘留。

  按照邳州市公安局的說法,他們刑拘王大峰的日期是9月3日。此前一天,經徐州市東方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王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也就是說沒病。

  這是一次備受質疑的鑒定。依照鑒定所的說法,他們對王大峰進行了鑒定后曾口頭告訴警方認為他一切正常,無需特殊照顧。

  然而據記者調查,就在王大峰被收押一天后,張本彩就在東方醫院拿出了醫生的診斷書,診斷書上要求,精神病患者王大峰必須服藥。這一說法同樣得到了為王大峰做手術的北京武警醫院醫生的支持。“王大峰患的是反復發作躁狂症,須堅持服藥並定期復查。”

  王大峰死后,邳州警方一負責人坦言,他們也沒有預料到王會再次變瘋,為了給王治病警方還花費了很多錢。

  對於警方的解釋,張本彩不認同。

  她說,兒子被關后,自己拿著醫院出具必須給王大峰堅持服藥的診斷書,先后三次去派出所和看守所送藥,但每次都遭拒絕。“他們不讓我進,說王大峰沒病。”

  邳州警方沒有解釋,為何不讓王大峰服藥。當地警方一知情人士稱,王大峰被羈押后隨即呈現,胡言亂語,攻擊性很強的失控狀態。

  邳州警方意識到王大峰有病了。為了避免王大峰病情繼續失控,警察開始頻繁來到王家替王大峰取藥。

  對於警方的到來,王家人拿小本子記下了每次的過程:

  2013年9月12日,派出所來母親家要治療精神病的藥。

  由於張本彩在9月6日往看守所送藥時將藥丟失,9月13日,親屬將醫生開具的處方送至派出所。

  9月22日,警察第二次上門要藥,這次張本彩把家裡唯一剩余的1針注射液交給警方帶走。

  9月26日,警察再次上門,這次,張本彩沒有藥了。

  對精神病人的兩次審判

  斷藥后,王大峰明顯精神失常,大喊我要殺人。法院的兩次開庭均因王神志不清而休庭

  2013年11月13日,警察上門,讓王大峰母親簽字,說明天把王大峰送回來。當時村民王以明父子在幫張本彩壘鍋台,便同張本彩一起質問上門的警察,王大峰究竟怎麼樣了?

  “我怕大峰回來時是瘋的,我弄不住他,他再傷了人該怎麼辦?”張本彩說,因為情況不明,她沒敢摁手印。

  “王大峰已經犯病了,應該得到治療而不是把病人交給家人”在律師蘇懷東看來,王大峰犯病后,警方應根據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會議通過,已發布施行的《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十九條之規定,收拘時或者收拘后,拘留所發現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傳染病需要隔離治療的,應當出具建議停止執行拘留通知書,建議拘留決定機關做出停止執行拘留的決定。

  事實是,警方並沒有把王大峰送到醫院,就在張本彩拒絕簽字的同一天,邳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了王大峰。

  檢方的起訴書上稱,本案由邳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王大峰涉嫌尋舋滋事罪,於2013年11月12日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受理后,於2013年11月1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在檢方的起訴書上,找不到關於王大峰精神病史的描述。

  張本彩並不諱言,事情到了這步田地,即便相關部門將王大峰放回,她也不會接收,除了擔心兒子又復發成為重症精神病人,她還要“討個說法。”

  已經犯病的王大峰在看守所呆了下去。

  直到今年2月21日,王大峰家人被通知,王大峰的案子2月24日開庭,“在這之前我們什麼也不知道,2013年11月13日,警察上門,讓張本彩簽字,隻說明天把王大峰送回來,沒提案件情況。”

  開庭前夕,王玉梅托人花了5000塊錢去請了律師,但2月24日的開庭不到5分鐘即中斷,這是王大峰自去年9月被帶走后,張本彩第一次見到他,法庭上,王大峰大呼小叫,明顯精神失常。

  2014年4月23日再開庭,又是剛帶上人就又休庭,“他瘋得更厲害,根本不認識我,喊叫的隻有一個意思:我要殺人。”

  休庭。法庭商議,決定送醫。

  11月25日,新京報記者從徐州市東方人民醫院拿到王大峰死亡前的最后一段治療病歷。這份記錄上注明,王大峰在今年5月8日被送醫,送醫者為邳州市看守所,聯系人為一吳姓警察。

  病史一欄稱,王大峰於2013年底盜竊村民財物被看守所羈押,入看守所后患者病情反復,近一個月主要表現為自知力喪失,不停自言自語,胡言亂語,易激惹,和人爭吵,威脅他人等。

  醫院的診斷結果為,王大峰患躁狂症,精神分裂症待查。

  王大峰在醫院待了167天,於今年10月22日出院,出院情況標注,王意識清醒,情緒穩定,自知力大部分恢復。東方醫院醫務科証實,診療費是派出所結的。

(責編: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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