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一個合理動機或者解釋當然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是必要的,但是不論怎樣的結果都無法真正使我們滿意。非理性暴力不可能有一個理性的解釋。從之前的報道來看,兩個男孩中的兄長是受到了激進的伊斯蘭極端主義的蠱惑——是這偉大宗教的又一畸變。然而,如果我們不能將埃裡克·魯道夫(Eric Rudolph)在1996年亞特蘭大夏季奧運會的恐怖襲擊歸咎於基督教,那麼這次也不可過多地指責伊斯蘭教本身。魯道夫盡管是基督徒身份運動的一員,但他並非基督徒。同樣,波士頓爆案岸的襲擊者也不可自稱是名正言順的穆斯林。
對於那個幸存下來的波士頓馬拉鬆爆炸案的襲擊者,已有的故事情節對我來說都彌漫著的過濃的同情心。(他們說)一個弟弟被他的同胞兄長引入了歧途——這樣簡單的故事興許能使一部分人理解這個可怕的行凶者,但是我不會買賬。我厭惡這種記敘方式,說一個可憐的年幼的移民者(同所有美國人一樣,他的朋友們稱呼他“喬”)被他邪惡的年長的哥哥所操控,(他因而躲過了罪名),然后眼都不眨就開著一輛SUV碾過了他的兄長(犧牲品)。據說,這個行凶者將一枚炸彈放在了一個八歲兒童的腳下,然后踩著歡快的華爾茲舞步離開了。我必須小心,不要把這個凶手(是涉嫌的,我知道,涉嫌的,涉嫌的嫌疑犯!)刻畫成了一個受害者。
事實上,到底為什麼要報道他?為什麼媒體不直接抹去他的面容和名字?我們並不給予他及其他大規模殺手似乎在渴求的惡名,我們隻稱呼他是波士頓謀殺犯,或者波士頓恐怖分子。我們給畫面中他的眼睛遮上黑條。為何不這樣做?媒體通常會隱藏特定的犯罪受害人的名字——那為何不給某些罪犯蔽光呢?在全美廣播公司(NBC)的首席駐外記者理查德·恩格爾(Richard Engel)和他的隊員在敘利亞被綁架后,媒體明智地拒絕報道此事,以免使他們的同事陷入危險。強奸案受害者和兒童受害者的身份按照慣例也會得到正當地保護。我並不是在此討論審查制度,我絕對不會容忍政府來告訴自由媒體不要紕漏凶手的姓名。相反,我是在探究來自媒體的判斷、審度和自我約束。
或許是我們對秩序、明智和理性的需求模糊了一個更為黑暗的真理:這個世界上存在著邪惡。對於有時難以解釋的邪惡本性,我們要更加坦然。在更為實際的層面上,如果我們給予這樣的凶殺者越多的關注,可能就會有越多的凶殺案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