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规则更加细致也更加严格的《法案》及配套法规,中国出口企业该如何应对?李丽指出,在法规已经出台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只能依法合规地遵守美国法律,才能保证顺利出口到美国。企业在加强完善自身食品安全管理的同时,应积极地与进口商沟通,更深入地了解《法案》细则并反馈对《法案》的意见及所需的帮助等,争取进口商的认可,以便实现共赢。
王金波也提到,中国企业应该主动地去接受并适应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的提高,不能单纯认为这是一种制裁或抑制中国对美贸易出口的方法。另外,中国企业应该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标准,坚持绿色发展,重视环境保护,尤其要重视技术进步,注重产品工艺的改善,这样也有助于改善中国食品工业的整体形象。
但王金波同时指出,需要警惕的是美国会不会将FDA监管食品的做法扩展到中国对美出口的其他领域,比如机械产业。美国这种将国内监管全球化的做法,存在对他国贸易政策进行渗透的风险。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可向美国学习
对于《法案》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启示,罗云波教授总结了三点:第一,美国强调法律的统一性,在食品监管层面由“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的食品安全战略,2011年颁布《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也是因为有一个国家层面的机构来考虑食品安全监管的全局性问题。因此,中国从体制上可以借鉴美国有这样一个统一的、全局性的管理机构。
第二,《法案》加上配套法规制定的监管内容非常细致,比中国颁布的第二套《食品安全法》还要细。其中一个特点是加强了对食品加工和食品从业者的监管。中国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借鉴了这一点,150多条细则中有50多条属于对生产层面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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