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最后一份报纸,出自金庸之手
2016-02-02 09:42:33 国家人文历史后来金庸曾这样评价《大公报》:“当时在中国它是最有地位的报纸,对舆论也很有影响力。我从学生时代就很喜欢这样一份报纸。后来到香港,我也在《大公报》服务。但后来它改变路线,和过去的传统完全断绝。”
终于还是“文人办报”
《明报》初创,并非有什么宏图大志,金庸与沈宝新都很现实地把赚钱放在第一位。如开设股评版、马经版,大登明星八卦与情色凶杀新闻,而且每逢销量下滑,便放出更多的艳照艳闻这一法宝(沈宝新唯一坚持的报格,是《明报》不接受色情广告)。
依照金庸的本意,《明报》应该像《成报》那样办成“粤港报纸”,所以《明报》从语言上,无论社评还是小说,都刻意地使用并非金庸等撰稿人熟悉的粤语。金庸在早期小说如《书剑恩仇录》《碧血剑》中,即掺杂了不少的粤语词汇。《明报》初创,社评里也出现过“系嗰部近代历史读起上嚟最为冇瘾,唔系割地,就系赔款,又或者派大臣登门道歉,嗰时做正中国人,真系衰之极矣”这样风格的词句。
这也是从晚清报纸起就喜欢玩的花样。不过《明报》的方言特色也坚持不下去。这说明金庸办报,本土化并非他的优势所在。他的优势在于承继大陆的“文人办报”传统,以及由这种传统发展出的“新闻自由”“文人论政”“积极中立”等等特色。
其时的香港,也正处于人口急剧膨胀、经济即将起飞的当口。经济格局的定型,法治社会的建立,意识形态的冲突,都在这块小小的土地渐次展开。《明报》的创立,如果刨去它与香港大部分报纸的共同点,它的特色,还是在“文人办报”这一点上。
众所周知,《明报》向“知识分子报纸”转型的标志性事件是1962年的“五月人潮”。面对大陆逃港的难民潮流,港英政府与北京方面的共识都是“不予报道”,《明报》作为标榜中立、但与左派报纸交好的一份报纸,报道难民潮当然会顶着巨大压力。事实上,金庸也是在编辑、记者的强烈要求下,才逐渐放开对难民潮的报道,并呼吁向难民捐款捐物,呼吁港英政府以民生为本。
这次事件,很能看出金庸作为《明报》主事人,办报理念与性格中的矛盾之处。一方面,金庸有商人的特质(初三就曾编售生平第一本畅销书《献给投考初中者》),即所谓“企业家精神”,和气生财是商家信条,尤其面对的是港英政府与左派友报这样的连根连须的庞然大物。而另一方面,金庸身上有民国的报人传统,即张季鸾所谓“对政治,贵敢言,对新闻,贵争快,从消极的说,是反统制,反干涉”。金庸两年后曾在社评中回顾当时的心路历程:“我们明知这会得罪许多朋友,会使得我们以后一生的日子很不平安,会使我们负上许许多多的罪名。然而,《明报》刊登过许多武侠小说,我们赞扬坚持正义的心灵,难道在说了许多年风凉话之后,当自己遇到危机的时候,就去做卑鄙无耻的小人么?”(1964年12月8日)
研究金庸者,往往喜引陈平原《超越“雅俗”——金庸的成功及武侠小说》的这段话:“同时写作政论与小说,使得金庸的武侠小说往往感慨遥深。撰写政论时,自是充满入世精神,即便写作‘娱乐性读物’,金庸也并非一味‘消闲’⋯⋯儒道之互补、出入之调和、自由与责任、个人与国家,在金庸这里,既落实在大侠精神之阐发,也体现为小说政论之间的巨大张力。”加入政论家金庸的角度,固然可以丰富金庸小说的解读,反过来,小说中的情怀,也不可能与现实政治完全区隔。
有论者总结《明报》的报业精神为四项:“高举儒家思想”“强烈的民族意识”“崇尚自由”“反战”。揆诸自1959年至1992年的《明报》,这四项大体成立,但考察具体的新闻个案,则该四项精神未必没有扞格之处。如在《明报》与左派报业“要裤子还是要核子”的论战中,《明报》“宁要裤子,不要核弹”的立场,当然有儒家“民胞物与”的影响,但在对方看来,却是置民族大义于不顾,“恶毒反华”“大发其污蔑祖国的妖论”;再如金庸对自由的崇尚与追求尽人皆知,一曲《笑傲江湖》倾倒万千读者,“五月人潮”事件中反对港英政府,“文化大革命”中屡屡批评北京,都被称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表率,然而1960年台湾当局拘捕《自由中国》发行人雷震,制造震惊中外的“雷震案”,台岛内外自由主义者纷纷声援,胡适只因保持沉默,便招致诸多自由主义者不满,认为有损胡适晚节。金庸身处港岛,并无政治压力,却主动支持台湾当局,认为“如雷震之徒,尽管捉之”(1960年9月6日)。究其因,是金庸认为雷震“受美国人之大力支持”,“主张由美国人监督中国内政,又主张成立‘中台国’”,他支持台湾当局逮捕法办雷震,是出于“强烈的民族意识”,而将“言论自由”放在了一边。即如《明报》在成名之役“五月人潮”报道中,既反抗港英当局与左派报纸的新闻封锁,也时时要求读者“顾全大局”,反对与港英当局的当面暴力冲突。金庸个人办报理念与政治思想的矛盾之处,让《明报》的立场随时势而移易,并非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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