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山东淄博棚改“闹剧”

2016-02-02 09:33:54 民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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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内,一个由本地开发商操盘的商业地产项目,经过临淄区房管部门把关后,两度申报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而审查通过的依据仅仅是项目原址所在的小区“没有绿化、物业,配套很不完善”。这样的解读很快就形成了一场蝴蝶效应。

  2015年12月18日,山东省淄博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淄博市棚改办)向淄博市临淄区房管局出具了一份认定意见书,认定该局此前提请审查的“绿荫假日风景(农机公司小区)改造项目”不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

  至此,这个曾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两度由初审机关审查通过并报送的棚改项目,被拦在规定和制度之外。

  这是一个让临淄区房管局颇为尴尬的认定结论,以至于该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也不得不承认,虽然出发点是让部分群众可以通过享受国家棚改政策进而提升居住质量,但作为棚改项目的初审机关,“由于一些环节不确定因素较多,试试看的心理确实存在。”

  然而,始终对项目心存质疑的当地群众似乎并不接受这样的回应。在他们看来,上述项目是由当地房地产开发商操盘的商业地产项目,之所以要搭乘棚改顺风车,是因为一旦成功,“开发商就可以得到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减半等许多优惠措施,进而降低建设成本,减少投资风险。”

  问题的关键是,有受访群众指出,尽管最近几年其他省市也有“暗箱操作”棚改项目的个案见诸报端,但与其不同的是,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上述项目都是淄博的一场棚改“闹剧”。原因是,“临淄区房管局在明知项目原址住宅房屋已经灭失,且已不符合拟申报棚改项目审查条件前提下,仍旧坚持为开发商争取政策红利。”

据假日风景售楼处销售人员说,该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图/郭鹏

  事起采光权追索

  绿荫假日风景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以北、齐园路以东。《民生周刊》记者从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了解到,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48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地、商业用地。项目原址实为临淄区临园生活区的77号住宅楼、沿街商业平房以及一座国有企业仓库。

  作为临淄城区人口密度较大的居民聚集区,临园生活区共有98栋六层单元住宅楼。“我们这些住宅楼最早的起建于1997年,最晚的是2000年动工。”居住于此的一些业主告诉《民生周刊》记者。

  受访者王伯华是78号住宅楼的一名业主,据其所述,一直以来临淄区都是淄博重要的工业基地,区内拥有众多老牌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福利待遇,上世纪90年代后期,多家国有企业开始为所属职工建造福利房。

  “‘临园’实际上就是各企业福利房连片而成的生活区。”崔金甲说,绿荫假日风景项目所占用的77号住宅楼,是临淄农机公司职工住房,“公司解体后,房屋产权都归职工个人了。”

  关于上述说法,《民生周刊》记者分别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淄博市临淄区房管局得到了证实。

  事实上,绿荫假日风景项目从筹建之初就颇不宁静。

  为给项目建设腾出净地,项目原址上的沿街商业平房以及一座国有企业仓库已经在2014年之前拆除完毕。2014年1月,最后一名77号住宅楼的业主在与开发商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该楼被整体拆除,随后施工单位进场基建。

  而临园生活区的业主们直到此时才知道,开发商要在上述区域内建设一座层高为22层的商住两用建筑,大家纷纷表示不满。这其中,78号住宅楼的业主们表现得最为激进,他们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向施工单位提出抗议不许其施工,一方面选出维权代表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开发商侵犯了自己的采光权。

  原来,临园生活区在规划设计之初由于缺乏科学性,导致住宅楼群建成后,楼宇之间的间距较小。而相对其他楼宇,78号住宅楼是距77号住宅楼最近的一栋建筑,因此崔金甲等业主担心,“如果开发商的项目建成了,那它的楼体就要高出我们这栋楼16层,真到那时我们的采光权就会被侵犯。”

  经专业机构实地测量,业主们的顾虑有了权威数据的印证。随后,临淄区规划局要求项目开发单位降低主体建筑层高,并重新报请审批。

责编:邢若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