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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三大方向:国资委或“管资本”为主

2015-09-06 08:41:45来源:国际金融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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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向三:

  “混改”须防国资流失

  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央最担心的,是利益重新切割的过程中再现大规模国资流失,危及社会稳定”

  此轮国企改革中,被谈得最多的是混合所有制改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方政府纷纷推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比如上海的方案是,除了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的目标。北京则将城市公共服务类、特殊功能类国企由国资绝对控股;竞争类的战略支撑企业为国资相对控股;一般竞争企业则是国资相对控股或参股。

  据记者统计,目前,已有上海、辽宁、湖南、天津等22省区市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其余9省区市并没有出台完整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但据公开会议记录和媒体报道,河北、陕西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已分别由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和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只是尚未公布。海南、西藏、新疆、内蒙古国资委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正在等待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在企业层面,行动者有,但是有些是规定动作,有些与市场预期有落差,更多的企业则选择观望。

  2014年7月15日,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其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在中国医药集团、中国建筑材料集团(下称“中国建材”)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

  “上一轮改革是靠地方政府和企业推动的,是自下而上的;而这一轮改革则是由顶层设计来推动,是自上而下的。”中国建材现任董事长宋志平说,“中国建材未来的管理模式要从产业管理型向股权管理型转变。转变具体内容则涵盖了集团与子公司的关系、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市场化机制等四个方面。”

  2月上旬,中国建材旗下的两家公司北新建材和中国玻纤(现更名为中国巨石)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获批,两个月后,两家公司分别于4月9日、4月21日因重大事项相继停牌,但是混改方案未公开披露。

  2014年9月,轰动一时的中石化销售公司混改引资,共25家境内外投资者认购该公司29.99%的股权,占股最多的投资者也才获得2.8%的股份。另一个被广泛关注的绿地集团混改案例,因为其2009年之前原本就是非国有控股的所有制结构,不具普遍意义。

  “‘混改’处于观望境地,主要原因是没有完全实现统一的顶层设计,这样一来,在具体操作层面很多人感觉执行不下去或者说不敢去执行。”国富资本董事长熊焰告诉记者。

  “有些地方改革的重大问题因为顶层设计没有明确而不能取得重大突破。”李锦告诉记者,顶层设计方案是设计图,地方的方案则是施工图,在顶层设计方案出台后,“设计图”如何转化为“施工图”是地方的主要工作之一。

  李曙光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认为,之所以未出现民资参与混改的案例,是因为国企和民企之间都缺乏意向,“国企怕被扣上国资流失的帽子。民企一是没那么多钱,二是进去也得不到话语权,感觉没着落、没预期”,“中央最担心的,是利益重新切割的过程中再现大规模国资流失,危及社会稳定”。

  国资十年一变局(知道)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明确了增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开始推行政企分开,放权让利,以及利改税等改革;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自此围绕国企产权改革,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抓大放小,进行股份制改造,国企数量从1998年的23万多家减少到2002年的15万多家;

  ●2003年,国资委挂牌成立,刷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有企业间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数量进一步减少到11万多家,央企减至113家,却控制了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逾80%市场份额;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新的改革方向——混合所有制。

责编:邢若宸

关键词:国资委,意见,管人,中储棉,保护严格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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