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发言摘编

2015-04-03 13:00:27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摘要: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张荣顺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25周年,回顾香港基本法的制定和实施历程,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香港基本法,具有重大的意义。

  让港人理解“一国两制”得来不易

  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会长、立法会议员 梁美芬

  近年,香港社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偏激思想,显示不少香港人仍然对“一国两制”一知半解。

  一些香港人以为“一国两制”是理所当然的,并不明白“一国两制”来得不易,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创举。中英谈判时,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实行过“一国两制”的制度,中央政府不仅要向香港人讲解“一国两制”的重要,亦要向内地人民解释“一国两制”是对国家、对香港更为有利的国策。

  其实,只要稍微认识香港基本法制定过程的人均知晓,香港与国家是命运共同体,“一国”与“两制”是并存的,且“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中央要包容两制,让香港发展自己的优势,香港亦要深明“先有一国,方有两制”的道理。

  国家对香港享有全面管治权,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香港回归后一些人一直少谈“一国”,只谈“两制”,才出现香港社会对中央享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的说法有这样大的反响。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司法机构均是获中央“授权”行使各项权力,显示中央一直享有全面管治权。可是,不少香港人的国家观念仍然薄弱,久而久之,每当中央政府行使宪法及基本法赋予的权力时,就会被一些人丑化,这种趋势对“一国两制”甚为不利。因此,去年6月颁布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说明了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落实,向内地人民及香港人民表达了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爱与包容,说明了“一国两制”乃有利国家发展的国策,陈述了在香港实行的“一国两制”是中央授权关系,不是分权关系,有助于人们理解“一国两制”的理论。

  将“一国两制”诞生的历史、实践及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具体安排,向国际社会、内地人民及香港人民作一全面回顾,有利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落实,一旦出现争议时可基于各方对历史及法律的正确认识,提出实际的解决方案,令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践的路更成功,为国家、为人民创造更幸福的将来。

  增强港人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谭惠珠

  自去年9月开始,香港发生了违法“占领行动”,参与者有不少青年人。这种大规模的违法行动之所以会发生,根本原因在于香港社会,尤其是青年人对“一国两制”的理解和落实出现了错误认识。

  中英两国关于香港前途的谈判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签署,1985年开始起草基本法,1990年基本法获得全国人大的通过,到1997年香港顺利回归祖国。80后、90后的年轻人因为年幼,对整个中英谈判的过程、基本法的起草,以及过渡期的一些争论及其根源并不熟悉,对“一国两制”的精神及具体落实的制度安排也不了解,客观上造成了他们往往认识不到自己的一些要求是违背基本法、违反“一国两制”方针的。

  缺乏对国家民族的认识和了解,并不只是年轻人。香港回归祖国前,港英政府在教育上实行“去中国化”的做法,不讲中国近现代历史,造成多数港人对国家民族的苦难历程不了解,不了解国家民族是如何在极度艰难的环境下,摆脱列强瓜分、结束割据分裂、战胜日本侵略者,最终建成民族独立、国家统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回归之后,香港本身对基本法的推广,向宣传“两制”倾斜,少谈“一国”,以为只要香港保持经济繁荣,市民就会自然地亲近祖国,但由于香港是个与国际社会紧密联系、多元化的城市,意识形态思维与核心价值均被外来因素影响,港府不占领舆论高地就很难培育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

  香港长期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为国家的改革开放作出了贡献。同时,香港也乘着国家对外开放的东风,充分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跻身发达经济体行列。香港的前途不能够独立于国家的命运。国家目前提出了“一带一路”建设目标,是新时期国家重塑国际政治经济新格局的战略决策。香港要努力争取多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经济转型找到新的突破点,为中国梦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依基本法完善主要官员任免机制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荣休讲座教授 刘兆佳

  尽管香港已经回归祖国接近18年,仍然有不少香港人对中央和香港特区主要官员之间的关系有一些简单而片面的看法。他们认为行政长官拥有全权去委任和辞退主要官员。主要官员只对行政长官负责,无须对中央负责,主要官员与中央没有从属关系等等。这些看法不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精神。

  基本法规定,中央政府保有对主要官员的任免权。我个人理解,“一国两制”方针出发点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并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一国两制”方针既关乎国家的利益,也关系到香港的利益。中国对香港拥有完全的主权及由此衍生的全面管治权。

  中央按照宪法和基本法授权香港实行高度自治,中央对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权力。此外,中央对香港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方针负有最终的责任,并就此对全国人民负责。毫无疑问,这个责任在中央比在香港更为沉重。

  鉴于“一国两制”方针是否成功落实事关重大,不容有失,中央不但对行政长官寄予厚望,同时对主要官员也有严格要求。由于主要官员是由中央任免,主要官员的地位和权威较由行政长官任免的人员为高,他们在履职时具有更有利的条件。既然中央、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在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上同心同德、团结无间、认识一致,则主要官员在同时对中央效忠和对行政长官负责时便应没有矛盾和困难。

  然而,回归18年来,中央和特区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仍有不少模糊之处。为此,宣示中央对港政策的《白皮书》“要求继续完善与香港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特别是要着眼香港的长治久安,把香港基本法规定的属于中央的权力行使好,使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切实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我想,在完善行政长官向中央述职的制度的同时,完善中央对主要官员的实质性任命和免除职务的制度化安排也可同步进行。把中央对主要官员的实质任命权和监督权在规范化的轨道上行使好,意味着“一国两制”方针朝更成熟和法制化的方向前进,也表示中央与香港特区在提升香港的有效治理上合作更紧密。

责编:许兰

  • 路过

新闻热图

海外网评

国家频道精选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