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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法定”拟写入《立法法》修正案

2015-03-13 08:05:38来源:新京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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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法定”拟写入《立法法》修正案

  全国人大代表、知名编剧赵冬苓

“税率法定”拟写入《立法法》修正案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 金融法研究所教授 施正文

“税率法定”拟写入《立法法》修正案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剑文

  税率的确定到底应不应该写入《立法法》修正案,几天来一直是代表委员和公众关心的问题。昨天(3月12日),主张明确写入法律的代表们得到好消息:全国人大法律委建议写入草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提请代表团审议。

  据悉,逐条研究代表审议提出的意见后,法律委对修正案草案作出63处修改,其中实质性的修改有27处。

  根据法律规定,代表团仍然可以对主席团提交的决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不排除国务院具体调整

  全国人大法律委表示,一些代表建议将税收要素中的“税率”予以明确列举。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项的表述修改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按照法律委的解释,税率是税种的基本要素,凡是单行税法都要对税率作出规定,比如企业所得税法,在设立这一税种的同时,规定税率为25%。

  此外,明确税率由法律规定,并不排除税收单行法律同时明确由国务院对具体税率作出调整,比如车船税法,在规定税目税额的同时,相应也规定了幅度,并授权国务院或者地方可在幅度内确定具体税额或者调整。

  相关条款曾3次“变脸”

  在提请大会审议时,《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由法律规定。

  而此前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时的规定更为具体,由法律规定的范围包括:“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这比草案第一次提交常委会审议时要具体很多。

  不少代表担心,“税率法定”没有被明确写入法律,将来可能给行政部门随意调整税率留下口子,会伤害民众利益。

  在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专门解释,“政府征税必须得到人民的认可”,这是世界通用的法治原则。在我们国家税收由法律规定,实际上是一直这样规定的。

  “较大市”立法权限没扩大

  此次修改《立法法》,一个重大亮点就是扩大了有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

  但在代表团审议时,有些代表认为,目前草案设定的立法权限,对一些大城市来说“偏小”,建议增加立法事项,或者对原来有立法权的49个城市不作限制,实行“老城老办法,新城新办法”。

  对这个问题,法律委也作出解释,目前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范围是比较宽的。从目前49个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的领域看,修正案草案规定的范围基本上都可以涵盖。同时,草案规定还考虑了原有49个较大的市的情况,规定其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继续有效。总体上看,这样规定能适应地方实际需要建议维持修正案草案的规定。

  因此,草案的这一条款未作修改。

责编:邢若宸

关键词:税率,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税收法定,较大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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