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4 07:16:00|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道路交通違法
去年共查處酒駕150萬起
在道路交通方面,公安部門嚴查超員超載、無証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去年查處酒駕150萬起。
根據全國人大財經委的調研報告,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由2002年的最高77.3萬起、11萬人,降到2013年19.8萬起、5.9萬人。鐵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由2003年的最高8530人,降到2013年的1337人,下降了84.3%。
楊棟梁表示,我國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建成了7個國家礦山救援隊、14個區域救援隊、16個中央企業救援隊和10個培訓演練基地。去年以來,礦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消防等救援隊伍搶救遇險人員28萬人。
>>安全生產目標
后年煤礦減至一萬處以內
楊棟梁指出,我國安全基礎依然薄弱。當前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加速推進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不均衡,採掘業、重化工等高危行業在經濟結構中比重過大,與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要求不相適應。
對此,楊棟梁表示,要扎實推進小煤礦整頓關閉,2015年關閉2000處以上、2016年全國煤礦壓減至1萬處以內。同時,2017年前全面完成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6.5萬公裡農村公路重點路段的安全隱患治理。加強客運大巴、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嚴格動態監控。加快鐵路和公路交叉路口“平交為立交”改造。
全國人大財經委建議
劃定事故責任邊界分類追責
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遞交了關於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報告中稱,按照我國目前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構架,政府發揮的作用非常大,承擔的責任也非常大。因而在重大安全事故處理中既要處理企業,也要涉及一批政府官員。政府在安全生產中承擔如此直接的責任,是極少見的。
對此架構,財經委提出,政府監管的責任邊界不清晰。“在具體工作中,哪些是政府的責任,哪些是企業的責任,往往缺乏清晰的界定。基層部門普遍反映不知道做了哪些工作、做到什麼程度就可以盡職免責,普遍要求厘清監管責任、明確免責條件。”
財經委建議,安全事故的追責可以分類處理,企業適用於司法處理,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政府部門主要適用於黨紀政紀處理,追究其行政責任。同時,要從實際出發理順各部門安全監管責任,清晰界定綜合監管和行業管理之間的工作職能,切實解決職能交叉和監管缺失的問題,健全各監管部門的聯動機制,強化地方屬地監管責任,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相關新聞
重特大事故 酒駕 新農村建設 事故總量 水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