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1 15:13:00|來源:解放軍報|字號:
今年12月13日是首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當天將舉行國家公祭儀式,南京將全城鳴笛向死難者致哀。
設立國家公祭日,舉行國家公祭儀式,對內對外的意義是多重的。
其一,沉重打擊日本右翼試圖歪曲、抹殺歷史的“翻案”企圖。
一個民族不怕犯錯誤、甚至犯罪,但最怕無視歷史、歪曲歷史、褻瀆歷史。南京大屠殺是日本侵略者對中國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鐵証如山,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中國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此作出了庄嚴的審判。南京大屠殺的歷史,有侵華日軍各級指揮機構當時的命令和日本官兵的記錄為証,有中國幸存者的血淚控訴為証,有《拉貝日記》《魏特琳日記》等國際人士提供的証言和美國牧師約翰·馬吉1937年拍攝的電影膠片為証。然而,一段時間以來,日本國內政界學界媒體各種否認南京大屠殺的言論卻甚囂塵上。舉行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讓人們銘記這段血凝的歷史,對於凝聚中華民族的力量,反擊日本右翼勢力否定侵略與加害史實的言行具有重要意義。
其二,彰顯對生命的敬畏、對人權的尊重。
30多萬,不是一個冰冷的數字,而是一個個曾經鮮活的中國人的生命。這些死難者的背后,是一個個曾經溫暖的家庭。中國舉行國家公祭儀式,悼念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爭期間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者,體現的是對人權的尊重、對生命的敬畏、對和平的向往。日本右翼分子打著“尊重死者”的幌子,托詞“死者為大”“死者即神”,不顧國際社會的一再譴責,一意孤行參拜供奉有甲級戰犯靈位的靖國神社。既然“死者即神”,那麼被日本軍國主義分子屠殺的南京30萬生靈,應該不應該得到稍有良心的日本人的最起碼的懺悔和尊重?日本號稱已經進入現代民主社會,動不動就打出“尊重人權”的口號,要尊重人權,就應從尊重別國國民最起碼的生存權做起,就該老老實實地到侵華日軍實施屠殺的地方去謝罪。
其三,牢記戰爭悲劇,追求共同和平。
殘忍、嗜血是人類扭曲的變態心理,是阻礙人類文明發展的毒瘤,理應受到全人類的唾棄。因此,世界許多國家都以設立紀念日的形式,提醒人們勿忘歷史,警惕噩夢重演。例如,波蘭的奧斯維辛集中營解放紀念日、德國的大屠殺受害者紀念日、俄羅斯的衛國戰爭勝利紀念日、以色列的大屠殺紀念日、美國的珍珠港事件紀念日等。中國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與上述紀念日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將使南京大屠殺成為世界人民集體記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人們牢記戰爭悲劇、追求共同和平的重要歷史資源。
其四,反思歷史教訓,激揚民族精神。
短短六個星期之內,30萬骨肉同胞生靈涂炭,這一方面反映了日本軍國主義分子的殘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當時中國國力軍力的孱弱。國民政府指揮無方,一些國民黨部隊臨陣脫逃,而民眾則毫無組織,散沙一盤。更有甚者,充當“帶路黨”,引領日本侵略者指認已經解除武裝的中國軍人。30多萬中國人的生命付出,非但沒有換來日本人的同情,反而遭到日本右翼分子的恥笑、羞辱。公祭死難者,也是在警示當代國人,追求和平不能放棄武備,面對外敵的侵略,我們隻能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前進,前進進!
硝煙已經散盡,警鐘仍需長鳴。牢記國恥,勿忘國殤,富國強軍,銳意進取,居安思危,常備不懈,警惕日本軍國主義復活,絕不讓歷史重演,這就是設立國家公祭日和舉行國家公祭儀式的意義所在。(作者羅援,系中國戰略文化促進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
公祭,南京大屠殺,多重意義,人權,拉貝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