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8日09:35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6月28日訊 英國《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6月27日發表題為《同性戀情侶在美國最高法院獲勝,贏得平等權利》的文章
全文摘編如下:
昨天,在美國最高法院,同性戀團體大獲全勝,法院的裁定意義深遠,將異性婚姻所擁有的權力給予了同性婚姻。
美國最高法院裁決,聯邦政府將婚姻狹義地定義為男人和女人之間的關系,這是違憲的。
該項裁決並未給予全美境內的所有的同性夫婦以平等權力,但對於13個同性可結婚的州內的同性夫婦來說,他們已獲得了與異性伴侶平等的權力。
法庭還駁回了加州禁止同性結婚的法令,行之有效地鞏固了美國同性情侶結婚的權力。加州是美國同性戀最為流行的州之一。
這兩項裁決受到了民眾的歡迎,人們在位於華盛頓的最高法院台階上歡慶。“今天,愛和平等降臨在每個人的頭上,我們很高興自己能夠見証這一時刻。”28歲的Ash Freeman說,就在5天前,她剛剛和自己的伴侶結婚了。
當卷入加州案的同性夫婦出現在直播電視上的時候,奧巴馬總統與她們通了電話。“當所有美國人都享有平等權利時,不論他們的愛人是誰,那麼,我們就是一個自由的國度。”奧巴馬總統在聲明中說道。
《聯邦捍衛婚姻法案》(Defence of Marriage Act)被顛覆,該法案於1996年由共和黨人控制的國會通過。美國最高法院曾廢止了1000多條阻止同性情侶結為夫婦的法規,這些法規規定,同性夫婦不能在納稅、財產和移民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當同性夫婦雙方有一方是外國人時,受到的影響最大,因為這一方無法獲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
這項決定導致了最高法院內9名法官的分裂。關鍵一票握在Anthony Kennedy法官手中,他站在了自由派的一邊。在一份頗為感人的長達26頁的法律意見書中,Kennedy法官表示,《聯邦捍衛婚姻法案》將同性婚姻當作是“二等婚姻”來對待。“對於千千萬萬被同性夫婦撫養成人的孩子來說,這是一種侮辱。”他寫道。
最高法院的裁決遭到了法庭內保守派的反對,Antonin Scalia指責自由派,說他們將同性婚姻的對手當作是“凶惡的行私刑的暴徒”和“全人類的敵人”。
“捍衛傳統婚姻,無可厚非,並且,這也並非就是蔑視和羞辱另一種類型的婚姻。”他寫道。他表示,法庭過度使用了自己的權力,這項裁決的根源就是“病態的:過分夸張了美國的憲法的力量。”
此項裁決受到了社會保守派人士的強烈反對。美國家庭協會(American Family Association)的成員Bryan Fischer說:“該項裁決不可避免地正常化了多配偶制、戀童癖、亂倫和人獸性交。”
以眾議院議長博納(John Boehner)為首的國會共和黨人更加慎重,他表示,自己“顯然很失望”,並希望,每一個州能夠繼續堅持同性婚姻的禁令。該項裁決並未推翻宣布同性婚姻非法的各州的禁令。
導致《聯邦捍衛婚姻法案》被廢止的案子被稱作“美國vs溫莎”,當事人伊迪絲·溫莎(Edith Windsor)是一名84歲高齡的女同性戀,她狀告聯邦政府,因為后者在她的同性伴侶死后,責令其上繳363000美元(約合226000英鎊)的稅款。
“伊迪絲點燃了自由的火炬,美國的數代人將在它的指引下繼續前行。”她的律師Roberta Kaplan說道。
法庭還拒絕簽發第8號提案,該提案是2008年的一份加州全民公投結果(禁止加州內的同性情侶結婚)。
最高法院遵從了聖·弗朗西斯科(San Francisco)的下級法院裁決該禁令違憲的決議。
作者:Raf Sanchez,David Lawler
譯者:張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