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资委神神秘秘搞审查

2016-11-23 09:44:42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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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确保美国安全又要为美国经济服务的CFIUS有些“神神秘秘”,而接受采访的经济与法律学者则建议投资美国的中国企业在与它打交道时要“知己知彼”,免走弯路。

  美国最不透明机构之一 为“国安诅咒”卡掉多国外企

  美国外资委神神秘秘搞审查

  【环球时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鲁铭】美国国会下属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11月中旬出报告“建议国会修改法律,授权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禁止中国国企收购美国企业或取得有效控制权”;11月4日,万达集团宣布收购美国电视节目制作公司DCP集团股权,但今年9月有16名美国议员呼吁CFIUS加强对该收购案审核,以防来自中国的宣传攻势……在这些偏见和恐慌背后,屡屡被提及的美国“外资委”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中国各类企业该如何与其打交道,让在美投资与并购顺利通过审核?《环球时报》特约记者近日的调查发现,既要确保美国安全又要为美国经济服务的CFIUS有些“神神秘秘”,而接受采访的经济与法律学者则建议投资美国的中国企业在与它打交道时要“知己知彼”,免走弯路。

  美国情报、军事机构之外的“秘密武器”

  “中国正在以各种方式进军美国。让中国政府及其企业毫无障碍进入美国自由市场,美国的决策者就等于让中国用其软实力来影响美国人民。”这是美国安全中心创办的“中国拥有美国”网一篇文章对美国民众发出的“预警”,由此可见中国企业近些年在美投资与并购所引发的冲击。这样的担忧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日本企业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投资所遭遇的情况,当时美国人也担心会被“日本拥有”。为避免“被拥有”,美国政府提前准备了一个试图阻挡这种局面发生的“秘密武器”——对外国投资进行审核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其英文全称为“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环球时报》记者近日到访CFIUS所在的财政部大楼,那里与白宫只有一街之隔,因此这个占有一个街区面积的大楼戒备森严,每个入口处都有持枪的警卫,雇员与来访者只能从北门进入。

  据了解,CFIUS是依据1950年《国防生产法案》第721条的规定,于1975年由时任福特总统颁发11858号行政命令而成立的。当时的背景是,很多产油国用大量资金购买美国资产,引发美国人担忧。随着美国经济与安全形势变化,有关CFIUS的法律法规也逐步有重大改变,甚至被一些人认为带上政治色彩。美国1993财年修正的国防授权法案要求:当收购者由外国政府控制或代表外国政府行为、收购可能影响美国国家安全时,应对收购进行调查。2007年通过的《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被认为主要针对日益增多的中国企业对美国资产的收购。该法案扩大了“国家安全”涵盖的范围,将国土安全和经济安全等因素纳入审查范围。一些外国企业收购也因“国安诅咒”受阻,而此前,CFIUS主要关注外国企业的控制是否会损害国防生产能力,是否会影响关键性战略资源的供给以及是否会导致非常规武器和技术的扩散。

  40年来,CFIUS发展成一个涉及美国16个政府部门的跨部委机构,成员由财政部、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商务部、国防部、国务院、能源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及科技政策办公室的负责人组成。在适当的情况下,美国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经济顾问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与国土安全委员会也参与外资委的活动。与此同时,美国国家情报总监与劳工部长根据有关法律也是外资委中不投票的当然成员。根据规定,CFIUS主席是美国财政部长,具体运作由财政部投资安全办公室主任负责。因此,华盛顿特区宾夕法尼亚大道1500号财政部大楼5521号房间的办公室也就是美外资委的总部,相当于一个办公室挂两块牌子。

  美国财政部网站上有CFIUS简介,但没有设置发言人制度。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CFIUS有4个固定雇员,处理日常文案接收、处理和协调工作,日常负责人是财政部投资安全办公室主任。CFIUS有非常严格的保密条款,从来不对涉案企业以及审查的案例公开发表看法。事实上,它只告知审查结果,并不通报审查过程。在外界看来,CFIUS可能是美国除情报和军事机构之外最不透明的联邦机构。

责编:满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