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观点认为,无论是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需要,抑或是拉动旅游等行业消费的考量,还是以往的落实现状来看,加大力度落实带薪休假显然都是势在必行。
“带薪休假能不能‘强制’?”近期成为一个热议的话题。
7年前,国务院就已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这意味着带薪休假在制度层面强制执行的问题已经解决,关键在于如何落实。
8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把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议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狠抓落实。”
主流观点认为,无论是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需要,抑或是拉动旅游等行业消费的考量,还是以往的落实现状来看,加大力度落实带薪休假显然都是势在必行。
实际上,2015年以来,中央层面至少5次强调了落实带薪休假。
七年“坎途”
作为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职工带薪假于1995年就被写入劳动法。为落实劳动法的规定,2007年国务院又制定颁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回首过往7年,带薪休假的落实率的确有些不尽如人意,一度被指责已沦为“纸上福利”。人社部最近的一次调查数据显示,到2014年为止,带薪假的落实情况约为50%。
“带薪休假制度施行7年多来,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没有认真执行法律规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如此表示。
对于这样的落实率,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早有预期。2006年,他曾参与当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讨论。“如果不考虑现实情况,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势必会导致难以落实。”
不同单位执行的标准要不要区分?工龄要不要累计?在草案讨论时,这些问题都有过争议和讨论。苏海南当时提出,带薪休假应“先分步走,然后再并轨”的实现路径。对于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应该另行规定,不宜一刀切。
“除了考虑劳动者权利外,也应考虑小微企业面临的实际困境。”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苏海南分析说,在落实带薪休假过程中,由于人员流动性强,一些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在人员配置、生产安排、人工成本负担等方面确实有客观困难。“大中型企业按照既有规定执行,小微企业标准可考虑适当降低。”他当时建议。
为了阐明自己的看法,他举了一个极端案例:假设一个小餐馆个体工商户雇了3名工人,其中有一位员工累计有20年以上工龄,按照规定就可带薪休假15天,那这期间他的活儿谁来干?再临时雇个人顶替?
不过,由于当时争议很大,苏海南的意见未被最终采纳。
在苏海南看来,既然被写入劳动法,带薪休假就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其落实也应该是具有强制性的,但由于规定脱离实际,势必导致难以落实,甚至出现了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
拉动消费的考量
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制定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或计划,抓好落实;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可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结合,错峰休假;有条件的单位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度假。
多位受访者均表示,未想到中央层面会如此重视休假。
有细心的媒体梳理发现,2015年以来,中央层面至少5次强调了落实带薪休假。2014和2015年连续两年,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也都提及带薪休假的落实。
“除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外,通过旅游休假还可以拉动内需消费。”苏海南分析认为,除了法定节假日外,就会产生一个比例不小的旅游消费群体。在目前内需消费不是很旺盛的情况下,落实带薪休假有着重要意义。
在采访中,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多次强调,推出落实带薪休假,有拉动经济增长的考量。即便不能拉动经济增长,也应落实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权利。
戴斌认为,旅游活动的实现主要取决于三个条件:可自由支配收入,可自由支配时间和社会认可旅游意愿,也就是所谓的有闲钱、有闲暇和有闲心。不可否认,强化假期落实有着拉动旅游消费的考量。
全面落实带薪休假能带动多大规模的消费?戴斌谈道,如能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带动的消费规模大致相当于再造一个春节黄金周。
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14年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报告》显示,2014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游客2.31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263.9亿元。
以往热衷于黄金周式的假日安排,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看来,这是一个误区。以后,用带薪休假的方式取代黄金周是大势所趋。
“带薪休假与错开休假是国际惯例。”他提醒说,国民休假安排既要保障国民的自主休假权,又要错开休假,只有实行带薪休假才能实现这样的目标。带薪休假属于分散消费,可以避免以往集中消费的弊端,保障企事业单位正常运作与社会平稳运行。
责编:邢若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