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规定”争议
近期,很多省市陆续出台了落实带薪休假的相关规定。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三月内发布规定的就有哈尔滨市、兰州市、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北京市。
5月4日,兰州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对带薪休假落实具有强制性:“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
除了规定外,兰州还强调了具体的落实办法。兰州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处长王俊义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后,兰州市政府将把带薪休假情况,作为年终对各部门单位考核的参考,并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带薪休假落到实处。
由于具有强制性,兰州的规定甫一出台,就引起不小的争议。实际上,出台“强制”规定的兰州并非孤例。
7月下旬,广西总工会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将年休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评优评先条件,在开展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强优企业等评优评先活动时,对不执行年休假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
如果放弃休假,不仅不发补贴,甚至还有可能被取消年底评选先进的资格。对此,舆论争议很大。
有评论者更认为,休假是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休不休假也是劳动者的自由,而“强制带薪休假”是“用力过猛”,也是一种权力任性。还有人调侃道,以后不会再有劳模。
“落实带薪休假要秉持和落实依法休假的理念。”蔡继明谈道,要将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纳入各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从这个角度讲,无论法律的还是行政的,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
事实上,不敢休、不能休、不愿休的因素始终困扰着带薪休假的落实。对于这种“强制”,许多网民愿意理解为是一种制度善意。新民网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53%的网友(480人)“举双手支持,希望全国执行”强制带薪休假。
此外,还有27%的网友投票选择了“先保证双休日再谈带薪休假”。目前很多企业和工种甚至连双休日的休息都无从保证。
先工作还是先生活?
尽管过程中有着种种困难,但加快带薪休假落实的步伐从未停止。早在两年前,已经给出了“时间表”。2013年初公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要加大落实力度,对落实不力的企业能否开出几张罚单?”戴斌建议说,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这两个部门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带薪休假以往的落实中,这两个部门声音太小,力度不够。
“5+2”,“白+黑”,星期六保障不休息,星期日休息没保障……这样的口号在许多地方依然存在。苏海南提醒,要转变休假观念。
新中国建设初期,提倡“生产涨一寸,福利涨一分;强调‘先生产,后生活’”;现在全面小康社会建成在即,要更多地强调以人为本,强调居民收入增长和生产率提高之间的均衡,注重生产和生活、工作和休假的均衡。
在苏海南看来,落实带薪休假,无论是对个体的劳动者,还是与国际接轨均有着重要意义。“拥有更多假期,劳动者能借此消除长时间工作的疲劳,更好地处理好家庭与生活琐事,有利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休假后,可以以更饱满的精神、更充沛的体力和更愉快的心情投入到下一段工作,从而提高劳动效率。”他说。
此外,带薪休假符合国际化的潮流。“我国人均GDP已超过7000美元,已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具备享受带薪休假的客观条件和经济基础。”
加大监督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难度不大。对于小微企业,苏海南建议,要增强法规的现实可行性,比如对小微企业和雇工的个体户,先确保员工有带薪休假制度,从而先休起来,天数可考虑先按本单位工龄计算。
“这样企业主好接受,具有现实可行性,这样的强制就基本能够落实。”他说。(记者 郑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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