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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落地 将告别“野蛮生长”

2015-07-30 10:08:02来源:国际金融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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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众筹“大时代”来临

  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更是股权众筹高速发展的一年。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新兴业态,股权众筹行业在《指导意见》中得到明确,业内认为这势必会给正在快速发展的众筹行业再添一把火。

  作为创新的先锋,监管规则刚落地,广东省随即宣布在7月到8月期间将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根据试点的目标,将在今年年底成立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50家。

  互联网企业和行业巨头也纷纷抓住时机,加紧布局。近日,小米正式上线了其众筹平台——小米众筹。去年底以来,包括京东、阿里、腾讯、平安、万达等行业大佬,纷纷涉足众筹,而蚂蚁金服旗下的股权众筹平台“蚂蚁达客”,更是在上海成为首个获得工商登记确认的股权众筹企业,营业执照编号为“001”,这是全国第一例,成为股权众筹领域的一件大事。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众筹按项目回报方式可以分为股权众筹、奖励众筹、债权众筹和公益众筹。股权众筹按是否包含跟投机制分为领投式股权众筹和非领投式(个人直接投资、合投等方式)股权众筹。股权众筹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表现突出。

  根据网贷之家联合盈灿咨询近日发布的《2015年中国众筹行业半年报》数据,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共有235家众筹平台,其中,股权类数量最多,达98家,占全国总运营平台数量的46.45%。目前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为211家,上半年新增众筹平台53家;共募集46.66亿元人民币。

  世界银行预测,到2025年,中国的众筹投资有望达到460亿至500亿美元,其中约70%至80%的融资额将以股权众筹的方式实现,可谓一片蓝海。

  众筹网行业合伙人刘景宏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介平台的专业性,尤其是发现风险的能力至关重要。“现在没有法律或政府的硬性规定,要求风险信息如何公开,因此完全依赖中介平台的自律。中介平台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是否提供专业风险把控,是否提供专业的投资指导,对保障投资人权益至关重要。”刘景宏表示。

  《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股权众筹融资应定位于服务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这给股权众筹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认为:“众筹特别是股权众筹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当前活跃的互联网金融氛围以及国家‘双创’支持政策的不断推出,众筹行业正是乘着这股东风实现了蓬勃发展。”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曾表示,将股权众筹打造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新五板”。

  受访专家认为,随着政策环境的逐渐明朗和“双创”氛围的影响,股权众筹的“大时代”正在来临。同时,股权众筹的相关机制,如信息披露、发起人违约的惩罚机制等,仍需要行业自身不断完善、提升,以确保行业平稳、快速发展。

  企业上市提速

  近一年多来,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的呼声越来越高。但鉴于政策和上市规则的限制,国内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上市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此次《指导意见》中特别强调了,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互联网金融2013年抢眼球,2014年拼融资,而2015年发展的关键在于谁先登陆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秘书长易欢欢表示,互联网金融公司应抓住时机,尽快实现资产证券化。

  “91金融在成立之初就有上市目标,目前正进入上市辅导阶段,争取2016年实现上市,做A股‘互联网金融’第一股。”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在去年12月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表示。

  2014年7月2日,91金融宣布完成B轮融资,由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领投,宽带资本、经纬创投跟投,融资金额达2亿元人民币。

  “91金融希望通过上市,补足和增厚资本金,强化信用背书,提高市场信任度,补充商业金融和政策金融的不足,推动国内金融生态系统的改善。”91金融创始人、CEO许泽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指导意见》中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这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国内上市点亮了未来前进道路上的明灯,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

  资本市场对互联网金融打开了大门,是对这个行业的最大认可。有了政策的支持,可以预见的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新三板或创业板上市将会成为一种现象,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的第一股或将很快诞生,而在此之后可能会迎来一波互联网金融的上市潮。之前一些获得美元投资的公司也会出现拆VIE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趋势。

责编:邢若宸

关键词:指导意见,分业监管模式,金融监管,金融发展,金融企业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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