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9 08:57:00|来源:海外网|字号:
谈“换妻换偶”:满足自愿等原则即属“私权”
南京一副教授因参与“换偶”而涉嫌“聚众淫乱罪”,被诉上法庭一事,引发公众对私人生活、社会道德等问题的大讨论。李银河在谈到这一事件时表示,此类“换偶”,如果没有伤害别人,并且满足自愿、隐私场所、成年人等条件的话,则应属于“私权”。此前,李银河曾多次就“聚众淫乱罪”以及“南京换偶案”发表过看法。
李银河认为,世界各国大都没有惩治换偶活动的法律,因为这类活动并没有超出多数社会约定俗成的性活动三原则:自愿,隐私,成人。此类活动没有受害人(不是强奸和猥亵),甚至没有受损的社会关系(婚姻)。此类活动的性质和夫妻共同去饭店吃饭的性质近似,只不过是几对夫妻共同约好去一个隐私的地方进餐而已。它和一般公众的区别在于,一般人吃的是“米饭面条”,他们吃的是“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