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1 07:52:00|來源:大河網-大河報|字號:
涉案警察被批捕的決定書
急救的病歷記錄
警察排隊
本報太原專電王有志很累!十多天前在派出所被警察打斷四根肋骨的他,如今仍打著特殊腰帶,不能直立行走,每天需躺在醫院病床上輸液治療。接連兩天,他不斷被檢察官傳喚並配合調查,但他說:“累死也願意,就是想早日給躺在太平間冰櫃內的妻子一個說法。”
太原市的檢察官也很累。從市級到區級檢察院的檢察官們晝夜不停地加速辦案,甚至讓一百多名警察排隊、分組輪流讓被打農民工辨認(如上圖),直至深夜。
昨天,太原市檢察機關對外宣布:涉案民警王文軍以涉嫌濫用職權罪被批捕。
一百多警察排隊等候被辨認
12月29日下午4點,正躺在太原市武警醫院病床上的河南民工王有志,被太原市檢察機關的辦案人員接走,同車的,還有他的兒子王奎林,兩名工友李康和王成。
12月13日下午,他們在山西四建一處建筑工地門口討要工資時與保安發生爭執。鄰近的龍城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用手銬銬住他們帶到龍城派出所,幾人稱分別遭到警察毆打。
“有十幾個人,有的穿警服,有的沒穿,先是照臉打,打倒后又用腳跺……”李康說。
29日下午4點半左右,王有志等四人被帶到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刑偵大隊。
在一個房間內,檢察官告訴他們,要分批辨認:“誰打的你們,隻管認。認錯了也不要緊,我們負責再查。”一位孫姓檢察官說:“你們辛苦些,也算是配合我們工作,爭取盡快將每一個涉案警察都落實清楚”。
李康先被帶進去辨認,但他沒認出一個:“都不是,我輪流看了幾十個,七八個人一組,不在一個房間,離老遠,我眼都看花了,他們都穿著警服,我剛開始一個也沒認出來。”
王奎林、王成隨后也分別進去辨認,王成認出了兩個。
王有志提出疑問:“你們帶來的很多警察都不是龍城派出所的,不行帶我們去龍城派出所認。”對此,檢察官解釋說:“我們辦案有程序,要有(真偽)比例。”
王有志初步認出11個打人警察
當晚7時許,王有志再次被帶進一間屋子內辨認。大河報記者在刑偵大隊院內看到,龍城派出所的民警到了,排成兩隊,站在一個有玻璃門的走廊內。
“這些是的,好幾個都打我了!還有那個胖警察,比王文軍還胖的那個,也留個平頭,當時王文軍踩著我媽的頭發打過電話,就是他開輛黑色越野車過來的。他還幫著把已經不會動的我媽抬著扔到車上,到派出所后我還見過他好幾次,他對這個事最清楚……”站在門外的王奎林對大河報記者說,之后會再次進去辨認。
王有志第二次辨認的收獲頗豐,一共認出了11個參與打人的警察。
“我被警察抓住頭發拉下警車時,我看到妻子躺在派出所院內的水泥地上一動不動,就想上前看她有事兒沒有。但從車上下來的一個警察推著把我推到派出所屋內了。他經過我妻子身邊時,還踢了她一腳罵‘操你媽,裝死裝得還怪像’。他把我推到一個小屋內后,先是一名警察用皮鞋底子朝我臉上猛打,我的嘴被抽得流了好多血,然后十幾個人開始把我跺倒在地,亂踢亂打,我的肋骨就是那時候被打斷的。后來,他們把我的手銬去掉后,讓我去洗嘴上的血,我看到七八個人進屋去打李康了,這些人長啥樣、有啥特征,我都記得很清楚。”王有志一邊辨認,一邊向檢察官訴說著這些警察打他們的情形。
直到當晚9點,辨認工作才結束,王有志等四人被檢方開車送回醫院。
昨天上午,有檢察官過來向他們通報情況:“王文軍已經被批捕,王有志的傷情鑒定仍需到小店分局去做。”
此前,王有志的家人已經在小店區檢察院見到了一份針對王文軍的立案決定書,記者看到立案日期是:12月26日。
醫院搶救記錄顯示:臨床初步印象為“救前呼吸心跳驟停”
12月28日上午,大河報記者與王奎林一起,再次來到龍城派出所。他向值班人員說,想找回當晚被警察搜身后丟失的一個移動充電器。
“那是我媽生前最后一次給我錢讓我買手機時送的,那天晚上他們抓住我頭發把我拉到廁所后,先是抽出了我的皮帶,脫掉了我的鞋子,然后又搜走了我的新手機和口袋內所有的東西,十幾個人進來開始打我,因為我一直躺在地上抱著頭,所以好多打我的警察我都認不出來。”王奎林指著派出所內的兩個留置室向大河報記者說,“我關裡邊那一間,我爸關旁邊那一間,我媽剛開始在院裡躺著,后來被抬進來放在留置室門口的地上,他們想讓她靠牆上,可她靠不住,一扶就歪,一扶就歪,我爸拍著鐵門喊我‘你媽不中了’,可是沒人理。”
“我老婆被抬出去的時候是7點43分,我特意看了看留置室牆上的鐘表,我不知她當時是死是活,直到第二天凌晨再見時,她已經躺在醫院太平間的冰櫃裡了……”王有志說。
昨天上午,大河報記者來到120急救中心設在武警醫院的出診點。當天出診的雷英彪大夫沒上班,他在電話中說:“檢察官都調查過多少遍了,我再說一遍,我們急救車到龍城派出所時,病人的心電圖已經是條直線,呼吸心跳驟停,但警察要求我們搶救,並要我們出具一份病危通知書,然后又送到鄰近的榮軍醫院再次搶救。”
大河報記者問:“既然知道人已經死了,為啥還要再下一份病危通知書?”雷英彪在電話中說:“不下這個通知書就沒法再送去搶救了,我們是按警察的要求辦。”
在病歷記錄中,大河報記者看到:12月13日18時27分……現場民警訴患者10分鐘前突然意識不清,呼之不應,無抽搐,無大小便失禁,派出所民警撥打120求救。臨床初步印象為:“救前呼吸心跳驟停。”也就是說,此時周秀雲已經死亡。
大河報記者又找到了隨后“搶救”周秀雲的榮軍醫院。該院當天值班的大夫說:“我記得很清楚,這個女人拉來就不行了,但警察要求我們救人,我們隻得‘死馬當成活馬醫’,打了尼可劑、腎上腺素等五六種急救針,19時50分,宣布患者臨床死亡……到現在還沒付錢呢,也不知道該問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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