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05:49:00|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海外版|字號:
各項合作有條不紊
國內多部門聯合行動
法律合作網絡穩步推進
“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
與國內“打虎”形勢緊密配合,相關部門也開始部署海外的“獵狐”活動。
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向“裸官”開刀。《條例》規定,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等6種情形人員不得列為考察對象。
中央紀委與時俱進,加強相關機構改革力度,將外事局與預防腐敗室整合為國際合作局,並在5月會同有關部門召開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座談會。
最高檢於3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的通知》,決定於9月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7月,公安部召開會議,部署“獵狐2014”行動。10月,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截至本月17日,公安部網站公布,全國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代號“獵狐2014”)開展以來,截至目前,已從美國、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韓國、泰國、南非、尼日利亞和香港、台灣等56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288名,其中,抓獲潛逃境外10年以上的經濟犯罪嫌疑人21名,從美國、加拿大、日本、比利時等國抓獲84名,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126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10月11日聯合發布的《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自首的通告》,在12月1日這一最后期限前,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主動回國,自願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過了這一期限,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將其緝捕歸案、繩之以法,堅決捍衛法律尊嚴,堅決維護人民利益。
與此同時,由外交部牽頭構筑的追逃追贓法律合作網絡正在穩步推進。自上世紀80年代中國啟動司法協助、引渡條約談判以來,經過近30年的不懈努力,國際追逃追贓的法律基礎不斷夯實,已初步建立覆蓋全球各大洲主要國家的追逃追贓法律網絡。
“截至2014年11月,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其中29項已生效﹔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其中46項已生效。”中國外交部條約法規司司長徐宏介紹。
相關的資料也顯示,我國還與93個國家簽署了檢務合作協議或諒解備忘錄,與189個國家建立了警務合作關系,向27個國家的30個駐外使領館派駐了49名警務聯絡官,並與美國、加拿大等建立了司法與執法合作機制,已經初步構建起追逃追贓的國際合作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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