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4 13:32:00|來源:海外網|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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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工程上馬,廳長下馬”
公路建設投入資金巨大,利益的誘惑無處不在。作為管理者,如果目光隻盯著利益,以各種手段牟取私利,就必然會出現“工程上馬,廳長下馬”的現象。
湖南省交通廳這群“路蠹”肆無忌憚地修了一條斂財之路、一條貪腐之路,同時也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他們違紀違法,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信仰缺失。馮偉林曾經是公眾眼裡的“清官”。工作之初,他曾有一個堅定的信念:當官一定不能貪。上任之初,他也慷慨激昂地表態:“要讓廉潔的光輝普照到高速公路的每一個角落。”他還專門發表署名文章,題目就是《廉潔是對父母最大的孝順》。然而最終卻在“糖衣炮彈”面前敗下陣來。信仰的缺失,導致他意志薄弱,擋不住誘惑而放縱貪婪。陳明憲等人均是如此。
二是權力失控,缺乏監督。陳明憲、馮偉林分別是省交通廳、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一把手,被查處的大多數違紀違法干部都是所在項目的主要負責人,集人事權、財務權、行政審批權等於一身,擁有充分的資源調配權,權力高度集中。他們沒有接受監督的意識,甚至千方百計地逃避監督,唯我獨尊,為所欲為,聽不進別人的忠告和批評。陳明憲主持省交通廳工作時,廳黨組會長期不開,從工程立項到干部人事安排,一手遮天,根本不講民主集中制。
三是家庭失守。交通廳系列腐敗案,再次上演了“夫妻、父子、父女、兄妹”同堂受審的畫面。這些貪腐案件,許多都有家庭成員共同腐敗的情節,這些官員沒能守住家庭的廉潔防線,有的是被家庭裹挾,有的是被親情所累,最終不僅毀了自己,也斷送了家庭和親人的幸福。(記者鄭亞邦 卿洪春 通訊員劉學先)
懺悔錄:
我給自己“修了”一條不歸路
自從被省紀委採取辦案措施后到現在,我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經常以淚洗面,我辜負了組織對我的期望,辜負了領導對我的期待,也辜負了親人對我的厚愛。我本應該用手中的權力好好干一番事業,為湖南多修路、多架橋,結果橋修好了,路修通了,我卻成了階下囚,所以我感到特別后悔。不管今后如何,我的悔恨之心會伴隨我的一生。
我的教訓是沉痛而深刻的。我想有五個方面的教訓:
一是對自己要求不嚴格,我本來是很上進的,也是很努力的,也希望書生報國,為黨和人民多做一些事情,但是擔任領導職務后,特別是擔任主要領導職務后,慢慢放鬆了自己的思想改造,從收受紅包禮金開始,從打一個、兩個招呼開始,逐步淡薄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權力太大、誘惑太大,沒有好好把握。
二是被親情所左右。我的父母去世早,我是長子,長兄如父,過去家裡很窮,弟弟妹妹也吃過不少的苦,而兄弟姊妹的感情比較深,在這種親情的左右下,我沒有把握好自己,開始走向了犯罪道路。我的主要犯罪事實是為我的弟弟妹妹打招呼,撈取經濟利益,希望他們過好一點的日子。
三是法紀觀念淡薄。我是學法律的,講法紀觀念淡薄講不過去,但是,我的腦子裡確實缺少法律這根弦。我總認為把工作干好就可以了,總認為把路修好就可以了,對法律和紀律不上心,認為法不責眾,特別是我自己對拿中介費、對罪與非罪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
四是內心有私念、有貪欲。在單位,我對我的下屬也有嚴格的要求,經常在外面演講寫文章,表明自己的道德情操。但是,在我的內心深處,還是有一種貪圖享受的欲望,有一種為弟弟妹妹過好日子庇護的想法。這就是一種私情,在這種私情的導致下,我就表現了一種兩面性,表現出了道德的滑坡,總認為紀律和法律是別人的事情,自己小打小鬧不要緊,結果卻走向了犯罪的道路。這種私念和貪欲是逐步發作和放大的,開始我也謹慎過,后來逐漸放鬆了。要當好官,確實不能有私心、有私情,這是我的教訓。
五是大的環境也對自己走向違法犯罪道路產生了影響。高速公路資金多,工程多,是“唐僧肉”,誰都想吃一口,各個方面打招呼的絡繹不絕,正是在這種環境下,我多次產生了調走的想法,招架不住了。還想,自己也不要清高,搭搭順風車吧。還有體制性的原因,我們高速公路管理局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政企不分,權力太集中,讓我感到有些麻木和膨脹。這些因素對我走向違法犯罪道路都產生了影響,在我的前任局長楊志達出事后我曾說,楊志達出事不是高速公路第一個人,也不是最后一個。我現在自己出事了,我也是這句話。我也希望能改變這種環境和體制。
少一個人犯罪,就多一個家庭的幸福。這段時間,我想得最多的,是自己想書生報國,卻做了對不起國家的事情,想得最多的,是我的妻子和兒子,我本應該給他們一個非常幸福的家庭,而且我也是能夠做到的,但是由於我的犯罪連累了他們。在這一點上我感到特別后悔,特別對不起妻兒。(摘自馮偉林懺悔書)
原標題:觸目驚心的“塌方式腐敗”——湖南省交通運輸廳系列腐敗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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