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新加坡雲南吉林紅色記憶南粵魯東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贛鄱IP電視華商紙媒滾動
2014-06-11 16:51: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6月11日訊 英國經濟學人網站6月10日發表了題為《經濟學人解讀為什麼英國的房主不是自己房子的實際擁有者》的文章。文章稱,倫敦的房屋市場存在一種現象,即房屋的業主很多時候並不是自己房屋的實際擁有者,而僅是租賃者,這是為什麼呢?文章對此進行了解讀。
全文摘編如下:
如果你是一個富有的俄羅斯人,正在擔心在何處儲存自己的錢,那麼在倫敦中部地區擁有一棟公寓會是個不錯的選擇。正如倫敦市長鮑裡斯·約翰遜所說,這座城市“現在是全球公認的可以將財產有效變成其他資產類別的理想城市”。然而,有多少寡頭認識到,在許多情況下,嚴格意義上來看,他們並不是房主而只是租戶呢?根據英國土地法,絕大多數的公寓都是以“租賃”的形式出售的,這其實是一種長期租約的形式。他們所佔據的樓房和土地都是被“不動產的終身保有者”所擁有的。這樣的區別讓很多的房屋購買者感到困惑—不只是寡頭—這在英格蘭的很多城市也產生了奇怪的影響。那麼租賃人和不動產的終身保有者之間有什麼區別呢?
不動產的終身保有者和租戶之間的區別來源於封建制度:從公元11世紀開始,土地所有者就擁有租戶所耕種的土地。18世紀,像卡多根家族一樣的貴族家庭將他們的土地長期租賃給土地開發者,讓倫敦的“大地產”得以發展。租賃解決了一個法律問題。當某人購買一套房子,很明顯他就擁有了房子下面的土地,而且應該負責建筑物的保養。但當幾間公寓建在一起的時候,誰應該負責這棟樓房的結構並不是十分清楚。因此土地所有者掌握著租賃的期限。
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真正擁有自己昂貴公寓的人是誰。但是,這也並不重要。按照律師事務所Boodle Hatfield的Graham Winkley所說,當土地所有人將土地長期租賃,“基本上來說,他們已經拿到了錢。”鑒於數十年的立法結果,租賃人具有堅實的法律權利。任何在房產內居住了兩年以上的租戶都可以將他們的租期延續90年(雖然有時價格極高)。這意味著幾乎沒有人的合約能夠到期。在實踐中,擁有建筑物的永久產權是指擁有管理它的權利,並收取一定的服務費。新公寓的開發者們傾向於簽訂長期租約,典型的是99年或者125年,並且部分轉讓管理公司的永久產權。這樣的體系可以實現嗎?不盡然。不斷續期的租約讓業主感到混亂,因此產生了很多律師費。除非他們擁有永久產權的股份,租約所有者很難要求對樓房進行重修或者改造。很多投機者正對永久產權進行交易,其中一些人還試圖通過濫收服務費來賺錢。在其他實行普通法系的國家,例如在美國和加拿大,房產是作為“分套購置公寓”被售賣,在那裡,公司受到居民托管而擁有產權。這是一個簡單的體系,所有者的權利也很清楚。
而在倫敦,也許最大的問題就是租約永遠不會到期,永久資產的擁有者也很難找到。考慮到倫敦現在的房屋危機,拆除很多地區的低密度住宅,修建新房是可行的方法。上世紀20年代到30年代之間,很多新建立的公寓租約都是一次性到期。現在,那種類型的重建幾乎不可能實現。即使某個資產擁有者擁有一塊土地,也沒有辦法拒絕租約所有者的續租權利,也不能強制他們賣掉自己的股份。結果,除非房產是被當地政府所有,舊房子很少會被拆除。現在可以用於建設的土地都是以的前工業用地。倫敦人被迫為“租客”權支付越來越多的錢,而且永遠也不會修建足夠多的新房子。
譯者:李萌
海外網國際頻道原創,轉載請注明來源海外網(www.haiwainet.cn),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相關閱讀:
倫敦,房屋,所有權,業主,租賃,經濟學人
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滾動
新加坡|雲南|吉林|紅色|南粵|魯東|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贛鄱|IP電視|華商|紙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