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2018-11-12 13:20:08 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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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这一点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来激发市场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世行最新发布的《2019年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已经跃居第46位,比2013年累计上升50位,是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大幅度跃升至第28位,五年累计上升130位。

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这一点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从七个方面推出了26条措施,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

11月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决定开展专项行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部署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中央层面紧锣密鼓,都与这件大事有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解困,是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更多增加就业的重要举措。

那么,目前营商环境还存在哪些短板和突出问题?需要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举措?好政策如何抓落实?国新办日前举行吹风会,相关部委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破解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解困

居家过日子,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那办企业搞经营,开门需要几件事?开门之后跑贷款、买材料,再加上生产、销售和服务,企业经营所涉及的事项,远远要比居家过日子复杂。而且,只要一个环节“不灵光”,企业就可能被卡住脖子,经营不下去了。

目前,营商还境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通知》指出,企业负担仍需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待缓解,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审批难审批慢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产权保护仍需加强,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等。

这些问题如何解决?《通知》也明确了方向:亟需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项工作涉及宏观经济稳定大局,更关乎市场预期。“要激励金融部门主动作为,财政部要‘挺身而出’!”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下一步,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切实做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具体举措包括:

——拓宽融资渠道,将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担保品范围,从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扩至1000万元。

——从大型企业授信规模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增加小微企业贷款。

——激发金融机构内生动力,解决不愿贷、不敢贷问题。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与内部考核、薪酬等挂钩。整治不合理抽贷断贷,严肃查处存贷挂钩等行为。

——力争主要商业银行四季度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

四季度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离年底越来越近,确实是“时间紧、任务重”,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省会城市企业开办时间,年底前压缩到8.5天以内

那么此次《意见》出台后,在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方面,还会出台哪些新举措呢?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熊茂平介绍,为了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将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减证照,压许可”,营造更加便利透明的准入环境。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年底前,实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5天以内。

二是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强化反垄断执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创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深入整治违法违规价费行为。检查小微企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积极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等。

“我们也看到,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后,还有很多行业的‘小门’难以进入,还不能有效开展相关行业的经营。” 熊茂平说,经初步统计,与营业执照密切相关的各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多达几百项,“准入不准营”难题依然突出。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改革,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周晓飞介绍,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在指标设置方面,遵循落实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既借鉴世界银行指标,又叠加符合中国国情的评价指标。

在数据获取方面,注重以企业实际办理事项的环节、时限、成本作为填报依据,通过交叉验证、第三方核验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在数据分析方面,由第三方开发设计出专业评价分析系统,形成全过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规则透明的分析处理机制。

在评价机制方面,组建由部门、地方、第三方机构、律所等业内人士构成的专家团队,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改善营商环境取得的显著成效,在外资领域也有突出的表现。”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说,今年1-9月,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5922家,同比增长了95.1%。实际吸收外资979.6亿美元,同比增长6.4%。在今年上半年全球FDI下降41%的背景下,中国吸收外资呈现出稳中向好的态势。

“开放是世界经济增长、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在扩大开放进程中,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不断融合,既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贡献者。” 周晓飞说,我国积极推进新一轮对外开放,2015年、2017年两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了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外资限制由180条减少至63条,减少了近2/3,力度还是很大的。

2017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外资增长、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从投资自由、投资便利、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方面提出了65项政策举措,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今年6月,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2018年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也进一步在文化、电信等领域扩大开放,加大压力测试的力度。“2018版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列明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限制性措施,专门规定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表示。

2019年3月底之前,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要全面清理取消;对外资企业的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进行专项督查。2019年年底前,要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包括废止和修订。

“相信这些措施落实到位以后,外商投资企业在营商环境方面会有更好的感受。” 唐文弘说。(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陆娅楠)

责编:刘素素、严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