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
2017-04-10 15:57:32 中国经济周刊“这些年腐败的最大特点是腐败手段和形式的丰富性完全超出了作家的想象……反贪局官员与他们斗智斗勇……作家的想象力在现实生活和贪腐官员面前是苍白的。”
“对号入座”事件和股权官司让我对人性和官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中国经济周刊》:记得你以前写过一部政治小说《人间正道》,出版后有人“对号入座”,认为写的是自己,还联名去告你,使得你在当地被“封杀”,你不怕《人民的名义》再次被“对号入座”吗?
周梅森:我要是怕我就不会写了。那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人间正道》出版后引发一场轩然大波,有官员对号入座,认为我泄私愤写的是他,对我进行无端指责和攻击,记得当时有40余个厅局级干部联名告我,两个副省级干部,一直告到中央,3个宣传部长提出要修改小说,新华社还发了内参。事情发生后,我是既委屈又气愤,我写的只是小说,不是报告文学,也不是纪实文章,你们自己愿意自投网罗、愿意自首随你便,我一个字都不改,之后我在当地被“封杀”了,不准我拍电视剧,也不得刊发关于我的报道,后来《人间正道》被改编成电视剧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后产生轰动效应,那些“封杀”我的人又说,事实证明他们抓这部作品抓对了。这种巨大反差让我更深刻地思考官场官员和人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感谢那场风波,现在时代更进步了,明白人更能分清小说和纪实文学的区别,我就更不担心有人对号入座告我的状。
《中国经济周刊》:听说你2014年卷入老家一场股权官司中,当时民营企业不断倒闭,你隐名持有的当地一家银行股权,被代持的民企朋友违规抵押了,他的资金链断裂后,银行要收回股权,你就此卷入两年多的股权官司中。听说这起官司是你写作《人民的名义》的导火索?
周梅森:是的,我当时已持有该银行1755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50%,前前后后共投入4000万元左右资金,但最后还是败诉了,这场股权官司就此走进了我的小说里,我就是小说和电视剧里股权被卖掉的大风公司的工人们。这场股权官司和之前的对号入座事件,让我深刻洞察了一些地方的经济乱象,对人性和官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十八大后,党中央雷厉风行动真格反腐,呈现压倒性态势,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有了彻底转变,让我感到反腐倡廉就是中国的春秋大义。有些干部嘱托我一定要把中央“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反腐决心写出来,我于是想挑战自己,开始创作一部反映时代特征、突出反腐特点、体现检察特色的正能量作品。这次创作我把积蓄10年的“洪荒之力”都用在这部作品里,这是我创作生涯以来最好的作品,写得酣畅淋漓,我认为全面超越了我过去所有的作品。
腐败可能就是从一次不受制止的闯红灯开始的
《中国经济周刊》:你怎么理解制度反腐和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
周梅森:我经常强调制度建设,电视剧《国家公诉》的主题歌就是我自己作词的,其中有一句“青天梦遮断了一个民族的钢铁之躯”,我的意思是中国人的“青天梦”太长了,总盼着出现包青天,但包青天不能包办天下,包办永远,解决问题最后还得靠制度建设,要想留住反腐成果,也必须建立一整套与之相关的反腐制度。
我常常讲我在老家闯红灯的事情,那时我在家乡市政府挂职副秘书长,分到一辆小号牌照的车,我眼睛不太好,分不清红绿灯,结果在红灯的时候就直接开过去了,把警察气得不行,本想查我的,但看到我开市政府四套班子的车时,马上从拦车变成敬礼,所以我多次强调,贪官腐败可能就是从一次不受制止的闯红灯开始的。
对于权力必须限制,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党纪国法就是限制,也是牢笼,比如闯红灯,该拦就拦,该罚多少就罚多少。如果不把它关到权力的笼子里,下次还会犯,先是闯红灯,然后是收受烟酒,最后就变成了“亿元司长”魏鹏远。
值得欣喜的是,全国上下都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嘴也不敢乱吃了,腿也不敢乱跑了,现在看来,没有管不住的嘴,也没有管不了的腿,你要动真格就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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