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中国并不想去海洋上“闯”和“斗”

2016-03-15 08:39:56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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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际管辖的海域有些部分周边国家声称拥有管辖权,因而未来海事司法中心受理的案件可能会涉及主权争议,但该中心并不直接产生确保中国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能力,而首先是执行者。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3日在人大会议上表示,中国将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一些周边国家和西方国家的舆论高度关注。周强所谈中国已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大多被外媒忽略了,后者的侧重点都是将之与中国不满“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接手菲律宾单方提起的仲裁案联系起来,认为中国试图营造自己在国际海事审判领域的影响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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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高洁 摄)

  总之外媒把中国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染上了某种“对抗色彩”,淡化了中国对建设这个中心的实际需求,以及这件事自身的水到渠成。

  作为国际海运大国和世界贸易大国,有着1.8万多公里海岸线的中国近年来国际航运港口迅速增多,内外商船进出频繁,海事纠纷数量不断上升。中国搞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恐怕首先是要应付那些骤增的案件,促进执行国内法,它应不是专门为“维护主权的斗争”而设计的。

  当然,中国实际管辖的海域有些部分周边国家声称拥有管辖权,因而未来海事司法中心受理的案件可能会涉及主权争议,但该中心并不直接产生确保中国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能力,而首先是执行者。

  比如中国渔船“闵霞渔01971轮”2014年在钓鱼岛海域与一艘巴拿马籍货轮相撞,厦门海事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是以中国已有能力对钓鱼岛海域实施管辖为前提的。如果中国对相关水域毫无管辖能力,这样的审理很难发生。

  随着中国法院审理的国际海事纠纷越来越多,中国在这一领域的影响力逐渐上升是必然的。如果说很多年后中国大陆出现世界著名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恐怕不值得意外。如果从执行中国的国内法朝着执行国际条约发展,大概也不能排除可能。但这一切都会是自然过程,不会是中国主观意志强加的结果。

  换句话说,中国建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不会是“海洋新秩序的塑造者”,但它会是海上秩序自然演化进程的参与者。它不会是中外围绕海事的“麻烦制造者”,而只会是大量具体纠纷的调解者和提供合理解决方案的裁定者。

  这期间中国与相关国家海上主权纠纷如果变得尖锐,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恐怕难以完全置身事外,但该中心不会成为中国开展相关斗争的活跃工具,相信这不是中国最高法院建这个中心的初衷。

  西方不断寻找中国在海洋问题上“咄咄逼人”的证据,其实克制的意识一直深刻影响着中国与有关国家处理纠纷的全过程。西太平洋上的主权争议如此多,现在又是中国近代以来最强大的时候,但这一带虽然摩擦不少,却始终保持了大的和平,而且稳定的可持续性似在逐渐变得可信,确定性在增加。这与中国的克制和讲理有很大关系。

  我们希望并且相信,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建立将使这一地区的海上经贸和海洋环境保护活动受到更多法律的管理和关照,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也将在这一领域得到新的充实。

责编:邢若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