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双亲合葬,9月15日上午,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库东森林派出所警察杨小凤及亲友来到密云溪翁庄镇云峰度假山庄,期间,其亲友将花圈摆在山庄大门两侧,并在门前焚烧逝者衣物,后不顾工作人员阻拦,将门锁砸坏后强行进入山庄。最终,在杨小凤的带领下,逝者骨灰葬于山庄东侧山坡,新立墓碑面朝密云水库。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有评论指出,涉事警察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应大操大办丧事,这与党纪国法相悖;亦有人认为,将父母合葬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应先协商,未经同意以权势强行进入就说不过去了。
记者调查了解到:云峰度假山庄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原属北京某食品公司,2010年起产权归北京某民营公司。杨小凤1986年从警,2009年调至库东森林派出所,现为副主任科员。杨父1985年去世,事发前3天杨母在北京石景山区人民医院病逝。杨小凤的父母生前均系密云水库管理处职工,育有子女4人,杨小凤是唯一的儿子。
尽管杨小凤本人在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表示,此事和单位、职务没有任何关系,但云峰度假山庄事发时在场的保安却告诉记者,当天双方发生争执,溪翁庄镇派出所及杨小凤所在的森警系统都有警察到了现场。
当天在现场的黄姓山庄负责人称,他看见有多名持枪警察一直将包括杨小凤在内的送葬队伍“护送”至山脚下的台阶处才离开。对此,杨小凤向记者表示自己不知情。
山庄产权单位法务部负责人刘标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得到公司授权,近日分别向密云县纪委及密云县政法委举报了此事,“县纪委已经开始过问了。”
产权归属为北京某民营地产公司的云峰度假山庄。图/郑旭
“我家的祖坟”
云峰度假山庄坐落在密云水库西南,与库区直线距离约两公里。
无论接受《京华时报》还是《民生周刊》采访,杨小凤均强调,其父安葬时山庄还没有建设。
据了解,1975年,当时密云县的商业主管部门向密云县革委会提交了一份申请,拟建设一座用于公务接待的宾馆。同年,革委会批复申请并出具基本用地许可证。此后,这家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宾馆被命名为北京某食品公司溪翁庄招待所。
因发展需要,食品公司先后将溪翁庄招待所更名为云峰宾馆、云峰度假山庄土地四至并未因更名而改变。2010年,北京某民营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摘牌,取得了云峰度假山庄的产权,翌年,该公司将山庄土地使用权变更至自己名下。
“甭管是谁买了山庄的地,我家的坟又没卖,这里相当于是我家的祖坟。”杨小凤告诉记者,整座山并不只有他家一处墓地,而且,从父亲安葬此地后,他和亲属每年都来祭扫,未见山庄有人阻拦。
前述黄姓负责人也未否认山中清明时有人去祭扫,但难以确认山中就有杨家的墓地。原因是杨小凤一直强调其父是山庄建设之前就已经葬在此处,“但他父亲在1985年去世时,那时山庄已经营业多年了。”
记者了解到,此山目前所剩的几座坟头,是几十年前库区周边村民建的老坟,后来为净化库区环境,有关部门虽通告让其迁出,但都未果。
黄姓负责人说,出于与邻为善、防火安全等考虑,山庄将悼念者集中在一个指定区域祭拜,且不允许放炮、烧纸钱,但决不准许建墓立碑。
“我们家又不是建新坟。”杨小凤认为,按照北方的习俗,父母去世后,子女要将二老合葬一处,“开始山庄同意我们合葬,后来不知怎么不让进门了。”
按照杨小凤的说法,出于日后合葬的想法,父亲去世时他们没有在其墓前立碑,因9月15日是母亲火化日且要在当天中午前下葬,按照习俗,要先立好墓碑。
作为杨家唯一的儿子,杨小凤说他曾于9月14日中午一人来到山庄,想找负责人就立碑事宜进行沟通,但“当时山庄有人告诉我说不用沟通,直接来就行”。
对此山庄方面表示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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