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投资
在“股指吧”的兴起下,是越来越多不懂股指期货的投资者进行着高风险交易。
“股指吧”总部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使投资者没有金融基础知识,上手也很快的,公司总部有一套完善的培训和支撑体系。我们会给每位投资者发一个下单器,上面有涨、跌、平涨、平跌、撤单5个按键,叫‘拍拍机’,操作非常方便,红涨绿跌黄色撤。如果用不惯,投资者还可以让专员进行喊单。”
记者随后发现多个购物网站均有销售“拍拍机”,每只200元左右。一位店主还介绍,这是专供“股指吧”使用的,可以根据交易软件进行“量身定做”。
李成指出:“吸引投资者的还是杠杆高和门槛低。按照正规要求,股指期货投资者必须符合‘三有一无’(有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力,开户验资50万;有期货知识;有投资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就可能流入这样的平台。”
记者了解到,一般“股指吧”投资者的门槛在1万元左右,有的甚至低至3000元。缴纳了初期保证金后,根据客户保证金,“股指吧”总部会配1∶10甚至1∶20的资金给投资者,也就是1万元可以撬动10万至20万元资金。随后投资者就可以下单了,投资者没有独立账户,所有单子都是下到分账户系统里,而系统在每笔交易最开始就会扣除300元左右的“茶水费”。
李成指出:“本身期货的杠杆普遍在10倍左右,如果投资者是10倍、20倍杠杆配资进来,那就相当于100倍、200倍的杠杆,纯属玩火,很可能股指期货还没有走出行情,一个小波动,投资者已经被清盘出局了。”
记者在交易规则中发现,很多“股指吧”要求当账户亏损达到投资者自有资金的50%时,客户需要减仓操作,并追加保证金;当账户亏损达到自有资金的70%时,系统会强制平仓,并锁定账户,需补齐亏损部分方能交易;接近涨跌停盘1%以内的合约,不得开反向单;股指俱乐部不支持隔夜,下午在收盘前几分钟,系统强制平仓结算。
何明分析,期货市场本身就适合专业的投资者和投资机构,普通投资者以违规方式的强行入场,很可能在亏损、补足保证金、再亏损的过程中惨烈退场。
监管重视
目前,记者了解到监管层已经开始关注“股指吧”这一现象。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股指吧’是违法的。”
何明也指出,《证券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而“股指吧”却将其掌握的股票期货账户出借给客户使用,同时还通过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获利,涉嫌变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
1999年刑法修正案第8条针对非法经营罪增加了一条罪状,即“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也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而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
在8月7日的证监会[微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近期证监会也关注到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开立虚拟期货账户、代理客户买卖期货,这些行为违反了现行期货市场有关开户管理、账户实名制、期货经纪业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金所[微博]已向各会员单位下发《关于加强客户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并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客户管理。中金所指出:“近一个时期以来,伴随着股市的剧烈波动,社会上个别公司或个人借助‘多空宝’、‘拍拍机’、‘股指期货吧’、‘股指期货俱乐部’等形式,从事违法违规交易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存在巨大风险隐患”。
近日以来,中金所还先后通过提保、涨手续费、公布一系列管控措施和处罚措施、要求会员单位加强客户管理等频繁的动作,来抑制市场投机行为,防范和打击股指期货违法违规行动。
其实早在2011年7月,证监会便下发了《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要求各地证监局加强监管,同时期货公司方面应严格执行实名开户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配资业务。
记者了解到,2014年9月,江西公安部门接到举报,称邹某等人非法组织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导致投资者严重亏损。经查,邹某借用他人股指期货账户,鼓动当地群众参与交易,向投资者收取每手300元的交易手续费。十几名没有任何经验的群众累计亏损158万元。邹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构成擅自从事期货业务。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邹某等人进行立案侦查。
无独有偶,今年5月18日,陕西证监局接到线索,称一家机构非法从事期货活动,打着“股指期货俱乐部”的名义招揽客户,该机构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依法对其进行了现场查处。
何明告诉记者:“股指期货配资已成为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任由‘股指吧’发展下去也会损及正规期货金融机构的发展,而在严打配资机构不法行为的同时,国内期货业也应该向老百姓普及期货知识、金融投资工具的概念。”
责编:邢若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