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无疑是今年教育部为治理各地有偿补课问题开出的一剂猛药。然而,这剂猛药究竟能否祛除这一连续6年高居信访首位的教育顽疾?《民生周刊》记者在辽宁省朝阳市调查走访得到的答案是,此药在朝阳失效。
6月29日,教育部以通知的形式将上述规定印发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7月21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121号文,通知全省各地市开展有偿补课治理工作。
7月22日,即121号文在朝阳落地次日,几乎所有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均从不同渠道获得了教育局近日将进行“地毯式排查”的消息。
受此影响,一些慕名师之名到朝阳补习的学生,也得到了所在补习机构的停课通知。
据朝阳某补习机构负责人证实,7月23日以后,确实有教育局工作人员对补习机构进行了检查。“他们没进教室,只是在门外问问有没有在职教师来上课,然后就离开了。”
虚惊一场后,一切照旧。
由于是省级示范性高中,朝阳二高中的老师在补习机构更抢手,收费也更高。图/郑旭
风声紧,在家待命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有偿补课活动提出了六方面的严禁规定,即六项禁令。
孔孟韩坦言,六项禁令最初还是远在农村老家的母亲告诉他的。“老太太在家看新闻,说国家正在严打老师补课的事,还叮嘱我小心些,别因小失大。”
作为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的优秀理科教师,从2010年起,孔孟韩开始效仿本校其他资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赚点外快”。
孔孟韩母亲的担心并非多余,教育部的规定强调,在职中小学教师一旦违反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然而,通读规定全文后孔孟韩发现,虽然新规堪称“史上最严”,但就禁止的内容和对违者的处理而言,与之前省里的要求大同小异。
通过梳理不难发现,针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近年来辽宁省的确下过多道禁令。距离六项禁令公布时间最近的,是今年3月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规定,对查实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要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按理说,市教育局日常巡查或接报后的突击检查也不少,但真正抓到的现行又有几例呢?即便抓到了,朝阳城区面积并不大,大家都抬头不见低头见,说说情,不疼不痒地给个处分也就过去了。”孔孟韩说。
他据此分析,就算六项禁令精神贯彻下来,朝阳也会如以往一样“雷声大、雨点小”。
尽管如此,孔孟韩还是觉得不能太过侥幸。在他看来,除非拥有牢靠坚实的关系,否则像他这种“无根无梢”的老师,随时都有可能成为六项禁令射下的第一只鸟,被捉去充当负面教材。
为此,从今年暑期一开始,白天站在补习机构讲台上的他,一方面要警惕教室可能出现陌生人,另一方面,要盯防课堂上摆弄手机的学生。
7月21日22时左右,孔孟韩收到所在补习机构负责人发来的微信:“风声紧,在家待命等通知。”而后,他又接到一个同事的手机短信:“兄弟,市教育局近期要进行地毯式排查,注意安全啊。”
有家长质疑,为何每次教育局开展有偿补课清查活动,补习机构和教师都能提前得到通知?图/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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