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基金董事长:丝路基金不是援助 服务互联互通

2015-03-12 15:33:54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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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3月12日电 2014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去年底,丝路基金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完成了工商注册。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金琦表示,丝路基金是一个中长期的开发投资基金,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互联互通的目标服务,只要有互联互通的需要,丝路基金都可以参与相关的项目。

3月1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金琦就金融改革与发展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在回答记者关于丝路基金的问题时,金琦表示,丝路基金不是多边开发机构,会遵守中国和投资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可以提供中长期的股权投资,与国内外其他投资机构相互配合,股权投资,贷款,债券投资的方式,与其他金融机构不是替代关系,而是优势互补。

金琦介绍,在公司的治理结构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到目前为止,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团队都已经搭建完成,下一步在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我们将尽快开展实质性的业务工作。

完成“一带一路”目标有四项原则

金琦表示,丝路基金是一个中长期的开发投资基金,要为“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互联互通的目标服务。在完成这个目标时,有四项原则:对接原则、效益原则、合作原则和开放原则。

金琦认为,投资首先要与各国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相衔接。在“一带一路”发展的进程中,寻找投资机会。

“‘一带一路’没有严格的地域界限,我们认为只要有互联互通的需要,丝路基金都可以参与相关的项目。具体来说,丝路基金将通过以中长期股权为主的多种投融资的方式,投资于基础设施、能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这些领域我们尤其要重点支持国内高端技术和优质产能的‘走出去’,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金琦说。

丝路基金不是援助或者捐赠性基金

金琦介绍,丝路基金的资金分别来自于不同的股东,包括外汇储备、中投公司、进出口银行和国开行,这些资金都有相对应的人民币负债,所以丝路基金不是援助性或者捐助性的资金,在运作上,必须坚持市场化的原则,投资于有效益的项目,实现中长期合理的投资回报,维护好股东的权益。

在合作方面,丝路基金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不是多边开发机构。金琦说:“我们一定要遵守中国和投资所在国的法律法规,维护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和国际金融秩序,注重绿色环保和可持续的发展。”

据介绍,丝路基金的优势在于可以提供中长期的股权投资,与国内外其他金融机构发挥相互配合和补充作用,通过股权、债权以及贷款相配合的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为一些可以在中长期实现稳定的合理回报的项目提供更多融资的选择。

“丝路基金与其他的金融机构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关系,从而为‘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他说。

丝路基金欢迎境内外投资者的参与

金琦强调,丝路基金是开放的,在运作一段时间之后,非常欢迎与我们有共同志向的投资者能够进入到丝路基金来,或者在子基金的层面上开展合作。我们也愿意与国际和区域的多边金融机构,包括即将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开行、口行、各个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有中非基金这样已经成立的基金开展投融资的项目合作。通过合作,各个机构可以更加有效地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共同地为地区和全球的发展繁荣做出贡献。

央行行长周小川2月16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丝路基金欢迎境内外投资者的参与。其他机构如果愿意加入,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只要拿出的资金和承诺性质类似,可以在第二期、第三期加入进来,或者在子基金层面上形成合作。”

丝路基金并不是中国的马歇尔计划

2月16日,央行宣布丝路基金已于2014年12月29日在北京注册成立,并正式开始运行。央行行长周小川称,丝路基金并不是中国的马歇尔计划。

丝路基金被部分市场人士比作“中国版马歇尔计划”。此前在报告中指出,美国的马歇尔计划通过大量输出过剩产能,不仅让欧洲四年内恢复至二战前水平,而且将美国经济从谷底带入了十多年的繁荣。中国“马歇尔计划”也将走出一条去产能的发展道路。

但周小川不这么认为,他表示,“马歇尔计划”是二战之后美国特殊地位的产物,中国的人均GDP在全球才刚刚算是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中国还在努力“奔小康”。因此,从本质上说,丝路基金和“马歇尔计划”不一样。“希望别人把丝路基金看作是一种PE,但是比一般PE回收期限要放得更长一些。”

责编: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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