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2015-03-12 10:38:08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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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3月12日电 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表示,201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曹建明表示,20l5年,全国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第一,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积极投入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斗争,建立对涉枪涉爆、拐卖儿童妇女以及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第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尤其是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案件。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贿选、破坏选举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查处力度,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犯罪。积极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第三,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加强对“减假暂”的同步监督。继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强化对看守所和监狱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同维护监所安全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对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错案件或者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坚决从严处理。

责编:赵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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