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3月11日电(记者叶晓楠) 11日下午,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会上委员代表进行了主旨演讲。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称,司法改革主要围绕法官进行,首先要保障法官的权利,具体来讲:一是要让审理者裁判。取消庭长、院长的层层审批,审委会对案件进行讨论仅限于法律适用问题。二是要提高法官的待遇。法官员额比例的确定要充分考虑人均案件数和工作量。去年的案件量大幅增加。随着立案登记制度的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加强,法官的压力会进一步增大。三是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同时,也要注重法官素质尤其是职业操守的提升。对此,需要一整套制度予以保障,包括科学合理的制约监督制度体系,突出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及律师、公检法司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选拔机制,设立相对独立于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
责编:姚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