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3月11日电(记者叶晓楠) 11日下午,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会上委员代表进行了主旨演讲。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称,坚持“去地方化”与“去行政化”齐头并进。
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二者不可偏废。现在一些地方的司法改革,有重“去地方化”轻“去行政化”的倾向。我国司法领域存在不公,既有外部干预包括地方党政领导插手案件的原因,也有司法机关内部上下级打招呼和司法人员个人的原因。相比之下,后者所起的作用更大。而且,许多外部的干预也是通过内部的行政化才起作用。因此,在司法“去地方化”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去行政化”。另外,“去地方化”也要注意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人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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