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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中国不允许有法外之宗教、法外之教徒

2015-03-11 15:07:26来源:海外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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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3月11日电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多名政协委员将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在会上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言。朱维群在发言中表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基本层面的要求是宗教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服从政府依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教徒首先是公民,享有公民的各项权利,也要尽到公民的各种义务。在我们国家,不允许有法外之宗教,也不允许有法外之教徒。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只要爱国守法,就基本做到了“相适应”。我国宗教界有着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新中国建立以来,不断增强爱国热情,维护国家利益,主动投入国家建设进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要主动配合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引导信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政教分离,反对境外利用宗教搞渗透和分裂活动的图谋,在事关祖国统一、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

责编:刘凌

关键词:政协委员,教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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