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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或被行政拘留

2015-03-09 15:41:21来源:海外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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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3月9日电 3月9日15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国家法室主任武增,将就立法法修改与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去年多家快餐连锁因为使用过期劣质的肉引发了举国瞩目的福喜食品安全事件。我们目前的食品安全法正处在审议阶段,我的问题是新法怎样从制度层面回应老百姓的担心,我们将有哪些举措最大程度地减少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福喜事件虽然是一个个案,但是它对我们修改食品安全法还是很有启发的,具体的启发就是,我们感到食品生产经营的链条很长,如何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加强规范,怎么样采取有力的措施防止有害于食品安全行为的发生,这是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为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应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法律要求,对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都作了明确的列举和要求,并且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现行食品安全法和修订草案都规定了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修订草案二审稿对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行为,我只是举例子,因为还有很多行为都作了列举,对这一类行为除了规定可以处以高额的罚款外,对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给予行政拘留,这是二次审议稿增加的规定。

责编:刘凌

关键词:人大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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