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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负责人: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做主就有保障

2015-03-09 15:27:04来源:海外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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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3月9日电 3月9日15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国家法室主任武增,将就立法法修改与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有记者表示,昨天张德江委员长在人大工作报告当中特别提到一点,就是要健全请示制度,也就是说人大要向中央请示。那么,人大如何在日常或者重大的工作当中接受党的领导,如何处理好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与党中央之间的关系,我想请教一下专家。第二个问题,今年可能也是相隔24年重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在中国“民告官”一直是一个很难的事情,而且老百姓胜诉的机会总是很少,这次修改可能会为“民告官”或者减少上访人员打通一个通路。在这次的行政诉讼法当中,对于政府尤其是个别地方政府有法不依、有错不究的问题,行政诉讼法将会有哪些新的惩处措施?我想请教各位。

阚珂表示,我到全国人大工作之后,现行的宪法经历了四次修改。修改宪法的过程大致是这样,首先由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它转化为一个议案,在常委会上审议之后,提请大会审议。经过代表大会审议,最后表决通过。再有一件事情,1990年时我参加了当时机关总结人大从1949年以来40年的工作经验。在总结的过程当中,大家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和共识,就是在中国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重视了,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

责编:邢若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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