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 15:25:00|来源:中青网|字号:
第八大冤案:刘华忠---被冤35年,重申宣判无罪
文革期间的历史冤案,35年后被重审宣判无罪,耄耋之年的老人刘学忠终于还来了清白之身。
1970年9月7日,刘华忠因“反革命言论”被浙江省镇海县人保组和军管组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文革”结束后,1979年9月,镇海县人民法院复查认为刘华忠的行为不构成反革命罪,但其多次侮辱诽谤党的领袖,公然进行人身攻击,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遂以诽谤罪改判刘华忠有期徒刑三年。
2005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再审,宣告刘华忠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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