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9 15:48:00|来源:海外网|字号:
海外网11月19日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18日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报告显示,目前中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45亿,流动育龄妇女近六成选择在流入地生育。
国家卫计委透露,明年将全面推广电子婚育证明,届时,纸质婚育证将被取代,婚育情况可在指定网页直接查询,流动人口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婚育证明。有媒体评论认为,电子婚育证明可以看成社会管理去户籍化的又一个例证。
办证难:电子婚育证明应运而生
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显示,目前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45亿,超过总人口的1/6。对于流动人口来说,在离开户籍地之前,男女双方均需到相关部门开具婚育证明。婚育证明一般是在办理准生证时,所在街道会要求出示。此外,有些单位在为外地职工办理暂住证时,也需其婚育证明。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介绍,2012年12月,为了方便各地群众办证,原国家人口计生委曾专门下发了系列通知,该文件主要针对的是流动人口办理“一孩”出生登记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在户籍地和流入地都可办理这种登记,实行首接责任制;二是两地之间通过计生内部信息系统沟通,不要让老百姓跑;三是如果由于多地多次流动,哪个地方都没有办法证明老百姓的婚育情况。
然而近两年,准生证办证难的新闻仍时有发生。按照规定,要办准生证,通常得有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现实中,准生证难办,往往就卡在婚育证明上。“办理准生证需盖章签字40多个”、“新婚夫妇为办准生证奔波两地长达三年无果”、“孕妇小肚子跑成大肚子也没把准生证‘跑’下来”等新闻不时见诸报端。
庞大的流动人口数量使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政策改革迫在眉睫。据光明网评论文章称,在我国流动人口已达2.2亿的情况下,计生管理仍在采用传统的户籍模式。各地准生政策千差万别,在这种设计之下办理准生证,折腾是必然的,顺利反倒是幸运。自此,为方便各地流动人口办婚育证,国家卫计委明年将全面推开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便捷:网上查询信息 无需纸质证明
对于生活工作在非户籍所在地的年轻夫妇而言,电子婚育证明的出现,意味着他们不必再为一张已婚未育证明在城市和乡村间来回折返,在原籍和现居地居委会之间反复奔走;不必再因为管理衔接漏洞而支付个人成本。
“有了电子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在外出时就无需再携带纸质证明。”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说。
据悉,电子婚育证明的发放对象为18-49岁的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由户籍地将其婚育信息上传至国家婚育证明数据库,生成电子婚育证明,不再需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和持有。电子婚育证明未注销前长期有效,流动育龄妇女退出育龄期自动失效。
流动人口婚育证不需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和持有。现居住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只需登录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就可查验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简单、便捷、高效、便民。
试点:育龄女性是最大受益者
早在今年7月,国家卫计委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省、市推行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将成年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上传给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便自动生成集中统一的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据统计,目前全国11个省份共上报2100多万个育龄妇女需要查询的相关信息,近半年来,全国共有37000多例查询。“18-49周岁成年育龄女性,是新政的最大受益者。”试点地区天津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王谦表示,明年全面推广电子婚育证明,届时凡将婚育情况登记录入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办理相关证件时,可通过电子联网直接查询到相关信息。
改革:电子婚育证明顺应户籍管理方向
面对“人户分离”的现实,再加之无法充分考虑庞大的流动人口的权益,婚育证明的政策设计曾备受“不人性化”的诟病,光明网评论员文章指出,电子婚育证明的试点和普及,打破了原有的户籍化管理、属地化管理思路,适应了人口流动的社会现实。
文章指出,本质上,电子婚育证明可以看成社会管理去户籍化的又一个例证。目前社会治理正在依托技术化管理,完成对传统户籍式管理的解构,逐渐迈向管理的现代化和服务的人性化。(记者 庞晟 综合报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