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云南新加坡滚动

海外网海外网>>资讯>> 正文

中国加强海外追逃追赃 协助国可分享被没收资产【2】

2014-11-02 07:16:00|来源:新京报|字号:

[摘要]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表示,关于被没收资产的处置,中国此前没有分享机制,现在也在慢慢改变。我国禁毒法已经明确规定,可以和外国分享被没收的资产。

■ 链接

欧盟:欧洲逮捕令更便捷

与引渡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相比,欧盟的逮捕令制度更加快捷简便。

欧盟成员国已经签署了《欧洲引渡条约》,但引渡程序复杂,耗时较长,所以后来欧盟成员国呼吁废除引渡制度,建立一种全新的、简单快捷的人员移交制度。

2002年,欧盟通过《欧盟理事会关于成员国间使用欧洲逮捕令和缉捕制度的框架性决定》。该决定废除了各成员国之间传统的引渡制度,代之以全新的逮捕令与移交制度。犯罪地国发出欧洲逮捕令后,欧盟各成员国之间根据相互承认原则,必须毫不犹豫地执行该逮捕令。

黄风介绍说:“欧洲逮捕令是统一的格式,其中列举了特定的犯罪,只要属于这个列举的犯罪范围内,所签发的逮捕令符合统一的格式,欧盟各成员国就相互承认,相互履行。”

与引渡相比,逮捕令制度更加快捷。按照规定,成功移交一个逃犯最多不超过90天,而在被请求人同意的情况下,移交决定必须在10天内做出。而且,国际引渡合作中一个重要原则是双重犯罪原则,既只有请求国和被请求国双方法律都认为某种行为是犯罪行为,并且所受刑罚需达到一定期限以上,才可以进行引渡。逮捕令则弱化了这一原则。

在逮捕令生效的2004年,欧盟成员国之间成功移交一个罪犯的平均时间,从之前的9个月降低到了43天。

美国:诱捕绑架外逃者

目前,美国和100多个国家缔结了引渡条约,引渡是其海外追逃的主要方法。

美国先后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禁止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包含关于追缴犯罪所得国际合作条款的国际公约。

在调查和追缴犯罪所得方面,美国各个执法机关均负有法律职责。在联邦层面,司法部“打击有组织犯罪与欺诈处”、“资产没收与反洗钱处”和刑事局“国际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对非法资产的调查、追缴以及相关的国际合作工作。在地方层面,各州的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也设有相应的机构,根据司法部的指示执行关于追缴犯罪资产的国际合作事项。

美国国土安全部管辖的“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在美国本土设有150个办公室,并且注重于外国执法机关的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调查取证、搜捕罪犯、冻结和没收资产。

除引渡外,美国海外追逃的替代手段中不乏一些比较极端的手段,比如诱捕、绑架等。不过,绑架属于“硬处理”手段,极有可能引发国与国之间的紧张关系。所以,这种方式也面临着较多争议。

聚焦·公务员:

北京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

80后基层公务员自述:工资不到兼职收入一半

官员感慨事业单位改革:眼睛都在盯着公务员

延伸·公务员贪腐:

十个贪官九个色:贪官情妇大PK(图)

盘点腐败官员受贿物品变迁史(图)

盘点近期“落马”的中国官员(组图)

中共落马高官昔日风光旧照(图)

(责编:刘凌、姚丽娜)

分享到:

分享到唐人街BBS

追逃 资产 没收 追赃 死刑不引渡

评论时政国际娱乐文史地方华商

新闻热图>

最新热点>

香港“占中”者继续集结与警方对抗

娱乐炫图>

最新排行 >

史海钩沉>

图片精选>

视频>

论坛热点>

新闻推荐>

闭月羞花金发女模地铁走红引万人热追

传潘粤明董洁已复合搬回爱巢(图)

评论|资讯|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新加坡|云南|吉林|红色|南粤|中原|书画|丝路|鲁东|创新|创投|成渝|赣鄱|钱江|食品|IP电视|华商|纸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