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4 15:06:00|来源:海外网|字号:
海外网10月23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3日在北京闭幕,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公报》。对此,海外网特别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李林对公报内容作出解读。李林表示,公报的一个亮点是提出法治队伍建设,并将其提到更加突出、重要的战略高度来布局。
公报提出老人五大体系的总布局和六大任务,对此,李林指出,五大体系是对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进一步的细化和展开。
“五大体系概括起来讲,就是两个规范体系,一个实施体系,一个监督体系,一个保障体系。五大体系构成了一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大支柱。六大任务是把完成总目标和建成五大体系的要求提出来了。”
李林指出,公报的一个亮点是提出法治队伍建设。在过去讲到队伍的时候,通常讲政法队伍建设,这次公报提出法治队伍建设。“它的主体的范围扩大了,包括立法、法治政府,甚至执政党依法执政也需要有队伍。此外,它还可以延伸到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大学法学院的教授,还有博士、硕士,甚至本科生等等,这些也是整个法治队伍的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李林表示,法治队伍建设的提出更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当中的专业性。法治体系建成归根结底要靠制度和人,在两者的互动关系中,法治队伍就是一个关键。所以,公报第五个就把队伍建设提到一个更加突出的,更加重要的战略高度来布局。
李林还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是牵动全局的,甚至有政治体制改革含义的重大举措。“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