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5 09:04:00|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字号:
自以为是:业务好了能一俊遮百丑
金建平用赃款购置了一栋别墅,并耗费巨资装修,怕被人举报,也不敢住。办案人员问他:这房子你住过么?他回答:住过,就体验过一晚
“他是‘过日子型贪官’,爱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金建平违纪违法所得赃款主要有三种用途:一是用于购置房产;二是用于理财;三是倒到国外。
案发后,在金建平一处房产内,办案人员发现了大量茶叶,而其中很多已经过期,金建平也不知道。
金建平曾用赃款购置了一栋别墅,并耗费巨资装修配备高档家具,怕被人举报,也不敢住。办案人员问他:这房子你住过么?他回答:住过,就体验过一晚。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金建平无疑是“能人”,可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开始变质,就迅速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严格家法,不犯国法。”在公开场合,金建平一贯如此要求下属。可“法”总挂在他嘴上,并没有进入他心里。案发后,他坦承,学习只是走形式、摆样子,“很少学习廉政方面的党纪党规,对法制的观念也十分淡薄”,“总觉得只要把集团业务干好了,事业稳定发展,就能一俊遮百丑”。
“无法平静。”金建平忏悔说,“自己所犯罪行之严重,给党组织造成的影响之恶劣,是用文字和语言无法表达的”。
世上没有后悔药。金建平的“落马”,彻底改变了他自己的命运,也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父亲得知他违纪违法后,气得大骂;一些原本以他为荣的亲戚,出门都觉得“抬不起头”。
“腐败成本太大,代价太沉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案发前,金建平精神饱满,头发乌黑;出事后,不到3个月,头发已经白了大半。
监督不能走形式,制度不能当摆设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金建平的贪腐事实主要在2005年之后,“潜伏期”长达9年。这其中,对他的监督在哪里?制度约束又在何处?
就在金建平“出事”之际,天津市燃气集团和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合并,组建了天津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了企业的继续发展。然而,金建平案依然影响着这家新组建的企业。
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金建平案进行了深刻反思,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切实加强对国企一把手的监督,下大力气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决不能“牛栏关猫”。
这一点和办案人员的观察不谋而合。
“他在燃气集团工作30年,可以说是‘树大根深’,完全掌控了集团局面。”办案人员说,金建平的口头禅是“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在燃气集团向来说一不二。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金建平的权力欲极强。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他不点头,啥事都办不成。再加上确实做出了成绩,因而在员工中威信高。没有人敢质疑他,更别提监督。
燃气集团一名负责人对此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集团也有诸多制度,但制度是对别人而言的,对金建平没有约束力。比如,按照规定,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要经过集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但金建平对一些事项,要么以保密为由绕过去;要么干脆一人独断,直接指挥到具体岗位。
记者了解到,燃气集团虽然也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但并未起到有效的制约作用。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高度重合,且没有外部董事;监事会主席由工会主席兼任,监督只是个形式。
对金建平而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监督缺位客观上放纵了金建平,他的贪腐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使他心存侥幸,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案发后,金建平自己也反思说,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使一把手的权力在正确的程序中行使。另外,要搞好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定期交流,防止人熟、事熟,个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
“一些国企领导人员,掌握着巨大的资源,对他们的监管却往往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甚至压根就是个摆设。”金建平案专案组一位负责同志说,金建平案充分说明了对国企领导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必须加强。尤其是监督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严惩处、从严执纪,形成强大震慑。(李志勇)
办案者说
“一俊遮百丑”是自欺欺人
作为办案者,每查办一个大案要案,我们更多的不是工作完成之后的欣慰,而是扼腕叹息。
金建平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尤其令我们感慨。作为天津建设系统曾经最年轻的局级领导干部之一,作为曾经创造过“陕气进津”等天津燃气行业“八项之最”殊荣的代表性人物,金建平本应带领燃气集团做好市场、搞好管理、服务社会,但是,他却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权力和资源谋取私利,虚构合同,大肆贪污、受贿,侵害国家及企业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金建平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原因很多。主观上集中表现为他信念动摇、心理失衡、贪图享受、逃避监督。他重业务轻品行,放松思想改造。认为只要搞好了业务工作,保障了安全不出事故,就能“一俊遮百丑”。正是在这种理念下,他在思想上不断松懈和麻痹自己,心理上不断原谅自己的丑行和为自己壮胆,最后越陷越深,覆水难收。
金建平的“沦陷”,监督的缺位是一个重要原因。对他而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他的贪腐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使他心存侥幸,自认为作案手段隐蔽,接二连三地虚构合同,贪污公款。
金建平案是一起典型的国企领导人员贪腐案。它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一方面,国企领导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调整心态、摆正位置、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另一方面,必须重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不仅要压担子、要成果,更要加强教育、管理、交流和监督。(天纪)
忏悔录
悔恨使我的心灵无法平静
每次提起笔来,回想自己成长的历程和组织三十多年的培养与信任,每写一个字都挖心割肉般难受。自己所犯罪行之严重,给党组织造成的影响之恶劣,是用文字和语言无法表达的。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悔恨,对组织的愧疚,使我的心灵无法平静,我必须真心向组织忏悔,求得组织的宽恕与谅解。
我1959年4月出生在天津农村一个教师家庭中,全家总共六口人,因为母亲没有工作,生活的来源只能靠父亲每月几十元的工资,生活十分艰难。当时因为每月口粮不够吃,除了每月提前借粮外,还要在粮食中掺些豆腐渣勉强度日。记得小时候由于经济困难,春节没有穿过新衣服,母亲用旧衣服洗洗染染就算过年了。
1978年,国家为我提供了改变命运的机会,我幸运地通过高考,进入天津大学建筑分校读书。我是靠国家提供的助学金和全家人节衣缩食才读完大学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党和国家为我这个穷孩子的成长搭起了天梯。如果自己能够常常想想这些,永远地记住我从哪里来,我是谁,就不会忘本,就能保持清醒头脑,常怀感恩之心,也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这一点对我来说,认识得太晚了。
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上述认识外,自己以为还有以下主要原因:
一是单纯重视业务,不注重日常的学习和自觉的思想改造。这些年尽管也以不同形式参加学习,但是从心里没有真正学进去,有时也只是走形式、摆样子,从而造成思想空虚,消极腐败思想乘虚而入。自己总觉得只要把集团业务干好了,事业稳定发展,就能一俊遮百丑。这是十分错误的,是自己不能在犯罪道路上及时警醒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骄傲自满,过度看重自己在事业发展中的贡献。应该说,这些年燃气事业确实实现了快速发展,但这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社会进步发展和集团万名职工共同奋斗的结果,自己只是一名参与者。但是自己却放大了自己在其中的作用,总觉得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再加上这些年与央企、港澳企业接触,觉得付出的差不多,收入却十分悬殊,产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这也是自己走向犯罪的原因之一。
三是规避廉政和法制教育。这些年,自己很少学习廉政方面的党纪党规,对法制的观念也十分淡薄,没有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对发生的腐败案件也很少重视,总觉得那是别人的事。如果自己能以他们为镜,把组织的提醒真正重视起来,改邪归正,悬崖勒马,也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四是从客观上说,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把权力关进笼子。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一把手的权力在正确的程序中行使。另外,切实搞好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定期交流,防止人熟、事熟,个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造成滥用职权。
总而言之,我所犯错误和罪行是严重的,我诚心认罪,接受组织和法律的严惩。(摘自金建平忏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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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公务员贪腐:
金建平 1983年 贪官 办案人员 老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