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5 07:52:00|来源:东方网|字号:
2014年10月14日被告人雷某在接受法庭审判
现场拉起警戒线(资料图片)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10月14日报道:备受关注的上海松江伯母杀婴案今天下午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审。
本案被告人雷某现年23岁,曾与家人一起在上海郊区经营一家小吃店,因涉嫌故意杀害自己未满四个月的侄子,于2013年11月被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2014年9月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就本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雷某因嫉恨婆婆张某,而迁怒于婆婆的孙子即自己侄子被害人马某。2013年11月24日上午,雷某趁家人不备之际,将在家中客厅婴儿推车内的马某,抱至卫生间图谋加害,适逢马某的祖父来到客厅,因担心马某发出声响惊动他人,雷某即用手捂压婴儿的口鼻直至其窒息死亡,并将死婴藏匿于洗衣机内。
当日下午,雷某还用菜刀将死婴的四肢割下,投放于卫生间下水道伺机抛尸匿迹。至被害时,马某才出生3个月26天。
公诉机关认为,雷某故意杀死婴儿,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雷某身着条纹外套,低着头坐在被告人席。当被问及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时,雷某并未表示异议。
公诉人围绕案发前雷某与婆婆之间的关系、雷某作案过程、案发经过等情况讯问了被告人。
“我特别地抱歉,把他们的宝宝弄没了”,当辩护人问雷某有什么想对被害人马某的父母、即自己的弟弟和弟媳说的,雷某坦言,“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但还是希望他们能原谅我”。
当人民陪审员问及“案发后为何没有自首”,雷某则表示自己的女儿当时也还很小,不敢去自首。
公诉人还当庭出示了包括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作案刀具、物证鉴定报告、雷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等在内的多组证据材料,以证明雷某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及案发过程。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发表了质证意见。
在最后陈述中,雷某表达了内心的忏悔,“我不是故意要杀死宝宝,希望她们可以原谅我,真的很对不起,我也非常地后悔,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今天的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近30名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及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法院未当庭就本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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