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 16:25: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近年來,一些跨國公司違規避稅手段花樣百出,全球打擊避稅行動正掀起新的高潮。中國現已全面加入全球反避稅行動,在反避稅上主動出擊。 |
海外網11月26日電 據路透社報道,因微軟公司跨境逃稅,中國已向微軟補征了1.4億美元(8.4億元人民幣)稅款。報道稱微軟公司沒有予以証實,但也沒有否認。
近年來,一些跨國公司違規避稅手段花樣百出,全球打擊避稅行動正掀起新的高潮。中國現已全面加入全球反避稅行動,在反避稅上主動出擊。
跨國公司避稅手段防不勝防
在利益最大化的驅使之下,近些年,一些跨國公司違規避稅手段不斷出新。
利用避稅港,向境外轉讓股權等方式避稅。例如,在某避稅港注冊的A公司收購中國境內一家B公司,三年后,相同投資人在另一避稅港注冊C公司,C公司以低價回購A公司,繼而又以高價轉讓給另一家在相同避稅港注冊的D公司,而獲利收入主要來自B公司不動產和土地使用權的升值,本應向中國繳納稅款卻最終無法收回。
借集團業務重組避稅。例如,某跨國公司在低稅國家或地區設立全球營運或財務中心等機構,全球子公司均需向其繳納服務費,再通過總部制定的方法將利潤在各子公司之間分攤,但這種方式可能直接造成其在中國子公司利潤水平大幅下滑,稅收減少,這從本質上也是一種利潤轉移。
此外,一些更隱蔽、更專業的避稅手段也經常讓人防不勝防.如“資本弱化”,即以股東借款形式代替資本輸入從而讓子公司產生更多利息費用作稅前扣除,降低稅負。
普華永道中國稅收政策服務組合伙人梅杞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與眾所熟知的偷漏稅等違法手段相比,避稅行為最顯著特征就是利用稅法漏洞或特別優惠政策,故意做出與正常商業經營不一致的安排,從而在稅收上獲利。避稅往往採用合法或不直接違法形式,因此識別相對困難,打擊難度非常大。
中國反避稅加強國際合作
在全球反避稅浪潮背景下,中國全面加入全球反避稅行動。2014年G20峰會領導人聲明中提到,到2015年年底完成共同對抗跨國公司避稅行為的計劃實施達成共識。這對中國而言,意味著通過全面加入國際反避稅行動,提升自身反避稅水平,力堵跨國公司的避稅通道。此外,國際社會將採取措施確保國際稅收體系公平,保護各國稅基安全,並將於明年年底前完成應對跨國公司避稅的15項行動計劃。
中國全面加入國際反避稅行動,有利於更好整治在中國的跨國公司避稅通道,提高反避稅水平,推動反避稅在內的稅收制度全面走上法治化道路。
事實上,中國在反避稅上已經主動出擊。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對媒體表示,中國於2008年出台的企業所得稅法前瞻性地建立起了比較先進的反避稅法律框架,加強反避稅,使反避稅對稅收的直接貢獻從2005年的4.6億元人民幣上升至2013年的469億元人民幣。
據新華網報道,近些年,國家稅務總局還初步構建了反避稅防控體系,成功阻止了歐美經濟危機中外國母公司向中國子公司的損失轉移。稅務總局正在研究開發跨國公司利潤指標監控體系,全面跟蹤和監控在華跨國公司利潤水平變化情況,為保護中國稅基安全提供技術保障。
各國打擊避稅行動升級
隨著國際稅收形勢日趨嚴峻,今年以來,全球范圍內打擊跨國避稅行動不斷升級,近來更是有多個國家和地區從行政、法律和執行等層面加大反避稅力度。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美國財政部9月22日公布一系列新措施,以制止美國公司在不繳納美國國內企業稅的情況下獲取離岸收入,從而讓這類公司難以進行稅收倒置和在海外拆分其分支機構。所謂稅收倒置,是指在美國現行稅收制度下,美國本土公司在收購海外公司后,將其總部遷至海外,成為外國公司,規避國內較高的企業稅。很多公司利用這一渠道,通過跨國並購將公司總部遷到稅收較低或幾乎為零的國家。
據美聯社報道,此次出台的新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項:首先,禁止“跳房子”貸款,這是指在美國的公司向新的國外總公司提供借款,從而將收入轉移。其次,收緊一項相關法規應用,該法規規定美國公司股東持有並購后的新跨國公司的股份不得超過80%,否則仍將被視為美國企業,進而無法享受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這些新措施包括禁止美國公司在並購前進行高額股利派發以減少自身書面形式的規模等特定行為,因此將使美國公司難以應對80%的上限。此外,新規還對外企使用外資、貸款等活動做出嚴格限制,最大程度避免“假外企”鑽空子。
歐盟今年採取了一系列行動向外界表明了打擊跨國避稅的決心。今年6月,歐盟委員會宣布對蘋果、星巴克和菲亞特三家跨國公司在愛爾蘭、盧森堡和荷蘭等地的分支機構展開調查,並對九個歐洲國家進行所謂“專利盒子”安排的調查。歐盟還表示,這僅是調查的第一步,未來將擴大調查企業和國家的范圍。
在澳大利亞,改革稅務體系提議則有望在近期成為法律。據澳大利亞媒體7月份報道,澳大利亞政府正在計劃改革稅務體系,堵住被跨國企業用來轉移利潤及虧損以最小化納稅額的監管漏洞,並追討數十億澳元的稅款。這項改革的措施包括將企業的債務資本比率上限從75%降至60%,超過這一門檻將受到澳大利亞稅務局的調查﹔限制與利息支付相關的可減稅金額,以防止企業利用“非証券投資股息”的免稅規定來將相關資金當做股息而非債務償還款。(記者 龐晟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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