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 05:20:08|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字號:
早上,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知識產權庭)法官孫先生像往常一樣打開辦公電腦,一封來自國際著名葡萄酒生產商拉菲集團的感謝信跳入眼帘:“你們秉公辦案,踐行法治,體現了精湛的專業審判能力和高效公正的執法理念,彰顯正義,堪稱知識產權的守護者和捍衛者……”這是成都法院多年來保護國外企業在華知識產權顯著成就的一個縮影。
今年,該院又實行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審判制度,統一司法尺度,整合節約審判資源,降低當事人成本,提高審判效率。
1拉菲在成都贏了品牌官司
拉菲葡萄酒是享譽世界的法國波爾多葡萄酒之一,在1985年倫敦佳士得拍賣會上,一瓶1787年由Thomas Jefferson簽名的拉菲酒以10.5萬英鎊的高價由福布斯雜志老板拍得,創下並保持了世界單瓶葡萄酒最貴紀錄。隨著中國居民消費能力的迅速提高,拉菲也日益受到中國市場青睞。
在成都舉辦的一次糖酒會上,有人發現參展酒品中有一款名為“拉菲帝國”的葡萄酒。這些酒的包裝、外觀乃至箭型商標均與拉菲集團的產品十分相似。拉菲發現,這些葡萄酒並不是由他們授權生產的。經過調查取証,拉菲集團決定起訴這家仿冒酒生產企業。
“一般這種‘傍名牌’的官司,雙方焦點主要集中在中文商標所有權的歸屬上。”拉菲集團中方訴訟代理人、北京集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亞洲介紹說,案件發生時,拉菲集團和被告S實業有限公司都不真正擁有中文“拉菲”的商標權。“法律是神聖的,我們作為法律的守護者,在運用法律時必須要慎重,不可出錯。隻有我們的判決經得起推敲,才能讓原被告各方當事人心服口服。”一位曾經參與拉菲案審判的成都中院法官說。
“就我的從業經歷來看,拉菲案涉及的法律關系本就非常復雜,特別是涉外官司,波及面就更廣。由於我國沒有明確規定涉外案件的審結期限,因此能不能討回公道、官司要打多久,都是受害一方非常關心的。拉菲集團方面非常希望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最迅速的保護。”張亞洲說。
短短幾個月之后,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便對侵權者做出了同當地初審法院同樣的判決。“雖然國家沒有規定期限,但我們成都法院內部規定涉外案件也需要和普通案件一樣在6個月之內審結完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成都中院工作人員對本報記者表示,為了盡快理清証據鏈,將案件辦成經得起檢驗的“鐵案”,那段時間拉菲案的主審法官們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
2法院保護德國專利抓“李鬼”
德國費希爾廠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從成都市中院離開時,同樣充滿感激。作為一家建筑緊固件行業的世界知名廠商,費希爾早在1997年便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膨脹塞”發明專利。這種“膨脹塞”又稱膨脹尼龍錨栓,其獨特的設計使得厚重的液晶電視可以牢牢懸挂在牆壁上。產品問世以來,一度在中國市場佔據了很大的銷售份額。
然而,隨著費希爾及其子公司在華銷售網點的鋪開,銷售負責人卻奇怪地發現,他們的“拳頭”產品銷量不僅未升,反而急劇下降。“經過深入調查,我們發現,公司的一些在華銷售商、代理商私自販賣甚至違法加工費希爾擁有專利權的膨脹尼龍錨栓。”該案中方訴訟代理人、四川海岷律師事務所律師彭立瓊對本報記者說,在侵權的商家中,既有個人也有企業,但由於在法律上不知情者承擔較少的責任,涉事者就普遍利用這一點不承認自己的主觀故意性,因此起初的訴訟維權顯得十分艱難。
在接到訴狀后,成都中院的法官們立即對案件展開了高效的審理,最終通過對被告侵權產品貨源不明這一事實做出了合理的侵權推斷,並在判決當中明確了侵權方的責任。在案件處理中,成都中院還花大力氣進行庭外調解,對於可以和費希爾建立合作雙贏關系的被告,力促他們達成庭外和解,建立法律規范下的合作關系。
“費希爾總部、在華合作伙伴慧魚建筑錨栓公司乃至一些達成和解協議的被告,都對成都法院的審理結果非常滿意。可以說正是法院的努力,在關鍵時刻扭轉了錨栓市場的畸形生態,既保護了知識產權,又規范了市場合作。”彭立瓊說。
在拉菲案的判決中,被告S實業有限公司被判處賠償拉菲集團50萬元的損失。張亞洲表示,這一金額雖然不能彌補拉菲集團的實際損失,但就現行法律規定的賠償范圍來講,一般類似案件賠償額均在20萬左右,拉菲案已經屬於“頂格宣判”了。
“從我們法律專業的角度來看,成都中院的判決書寫得非常漂亮,在法律上十分嚴謹、邏輯縝密,並且以頂格賠償的方式宣示了尊重知識產權的價值理念。”張亞洲說,當時江蘇某地工商部門也遇到了一個類似的案例,正當他們尋找處理依據時,成都的判例讓他們豁然開朗。在張亞洲看來,一個地方法院的判例能夠成為其它地區行政部門乃至類似案件庭審的重要參考,這本身也說明了成都法官們精湛的業務水平和嚴謹的職業精神。
除拉菲案、費希爾案之外,近年來,成都各級法院還審決了“PUMA美洲獅圖形”商標侵權案、芝華士商標專用權案等多家涉及“洋專利”、“洋商標”的知識產權案件,保護了包括路易威登、微軟、蘋果、北京同仁堂、貴州茅台等在內的一大批海內外知名企業的合法權益,贏得了各方的廣泛贊譽。
3“成都是歐洲應該抓住的機會”
每年年中,成都都會發布《成都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報告。最新一期的報告顯示,去年成都法院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民事案件2031件,當年結案率達88.52%﹔受理知識產權執行案件152件,執結率高達98%。其中,著作權、商標及不正當競爭、專利等涉及知識產權主要構成要素的案件一共佔案件總量的94.4%,所審決案件含金量十足。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胡建萍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隨著經濟和科技的快速發展,知識產權審判解決新問題的壓力更大,保護創新的責任更大,促進發展的作用也更大。“在新的形勢下,一方面,人民法院要始終把加強保護作為知識產權審判的總基調,尤其要把平等有力保護的司法導向貫徹到每一個案件審理中﹔另一方面,知識產權時效性極強,因此司法公正必須是有效率的公正。”
有了公正的判決,如何執行好?成都法院也有自己的絕招——陽光執行體系。據胡建萍介紹,目前成都兩級法院未結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信息實施100%錄入,將失信被執行人納入最高法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的有1629人。累計向成都信用網提交數據10700條,報送工商警示信息4423條,累計向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提交數據10023條。他們與民航西南管理局會商,限制消極執行、規避執行或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乘坐民航客機,已就協助法院查詢被執行人購票、乘機信息,禁止被執行人登機等事項達成協議,法院還與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就限制被執行人出境進行合作,已對近200人採取措施。
知識產權有了法律護航,研發創新才有動力。據成都市科技局統計,僅去年一年,成都全市專利申請59370件,專利授權33256件,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1681件,平均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8.34件,注冊商標總量達12.48萬余件,其中馳名商標達75件。目前,已有包括豐田、寶潔、三菱、拉法基、西門子、三星、IBM、通用電氣、東芝、卡特彼勒、飛利浦等數百家海外知名高科技企業涌向成都。
從國家首批知識產權工作示范城市,到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實施創新驅動的成都,已將知識產權工作打造成助推經濟快速發展、產業轉型升級的加速器。連挑剔的西方媒體也不得不為成都點贊,總部位於布魯塞爾的歐洲通訊社評價說:“成都是中國投資風險最低的城市,同時也是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做得最好的城市。投資成都,是歐洲應該抓住的機會。”(王俊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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