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5 09:09:00|來源:新京報|字號:
至24日劉鐵男案開庭審理,十八大以來開庭審理的省部級高官已達8人,其他7人分別是吉林省原副省長田學仁、內蒙古自治區原統戰部部長王素毅、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廣西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湖南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
梳理8名高官的庭審過程,異地審理、網絡直播、自由著裝已成“慣例”。除了薄熙來,多名高官在庭審現場懺悔,甚至痛哭流涕。
網絡直播
社會關注案件多網絡直播
24日下午4時許,各大網站幾乎同時打出了一行字,“15時42分,審判長宣布休庭,此案定期宣判。法警將被告人劉鐵男帶出法庭”。昨日下午,各大網站均推出了“劉鐵男案庭審直播”專題報道,實播了庭審過程。
此前,備受關注的薄熙來案庭審時,也採用了微博直播等網絡直播方式。今年全國兩會,最高法院長周強作報告時也提到,“最高法通過多種媒體直播社會關注案件庭審,濟南中院通過微博全程直播薄熙來案庭審,取得良好效果。”
但並不是所有省部級高官的庭審現場,都採用了網絡直播方式。
如王素毅案,據媒體報道,法院方面並未向媒體披露開庭信息,就連在北京高院指定的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也未發布開庭公告,不過據新華社報道,部分群眾和媒體記者旁聽了此案。
還有劉志軍案,當時大批媒體記者堵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門口,但隻有幾家中央媒體進入了法庭。庭審后,法院召開了通報會,但隻有五分多鐘,而且未設提問環節。
異地審理
劉鐵男打破中央高官在京受審慣例
2001年遼寧“慕馬案”審理,最高法指定南京市、宿遷市和遼寧省撫順市、大連市等7個中級法院同時審理。此后高官職務犯罪案件異地審理,成為慣例。如早年間的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案、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案、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等,均“跨省審理”。
十八大以來受審的8名省部級高官,除劉志軍外,其余7人均遵循異地審理慣例。如田學仁、童名謙、王素毅都是在京受審﹔黃勝案在江蘇南京審理﹔李達球案在吉林延邊審理。
劉志軍的審理機構則是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此前,中央部門單位的高官,一般都是在京受審,如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等,審判機關都是北京市中院。
但劉鐵男打破了上述規律,24日,劉鐵男案的審理機構是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回顧劉鐵男的仕途履歷,其與廊坊沒有任何交集。最高法刑二庭庭長裴顯鼎曾表示,異地審理的目的旨在保証公正審判,“由於職務犯罪分子一般都在一定的重要崗位擔任職務,所以在當地具有各種錯綜復雜的關系,有可能會影響案件公正審判。為了排除當地對司法審判的干擾,人民法院明確了指定異地審判原則。”
便裝出庭
不戴手銬不剃頭符合“無罪推定”
昨日站在審判席的劉鐵男,外表與身居高位時沒有明顯變化,仍戴著透明無框眼鏡,身著黑色夾克,內著深色襯衫,襯衫的第一個紐扣系得緊緊的,面部表情平靜。此前受審的另7名省部級高官,穿著也和劉鐵男相似。
如薄熙來、李達球,都是白襯衫、黑夾克,但白襯衫的領口敞開,沒有像劉鐵男一樣,系緊第一顆紐扣。劉志軍、田學仁也是身穿黑色外套,內著深色T恤。田學仁、薄熙來庭審時都戴著花鏡,庭審過程中,還不時把花鏡或是拿在手中,或是放在審批席上,這些“小動作”,透視出其情緒的起伏變化。
跟上述高官身穿夾克出庭形成對比,早年間受審的高官,則多選擇西裝。如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成克杰、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等。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表示,被告人出庭時穿何種服裝,並無明文規定。依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因此,依據無罪推定原則,被告人受審時的著裝,可以由自己自由選擇,此舉符合無罪推定的要求。
另外,受審高官無人戴手銬、剃頭。至於剃頭,現行法律中也沒有強制規定,早年間一些監獄出於方便管理方面的考慮,採取了剃頭措施,但近年來各地監獄正在陸續取消。據受訪專家介紹,被告人是否戴手銬等刑具,也不是由身份決定,而是取決於是否有暴力傾向。
除了需要起立的環節,庭審過程中,高官們都安靜地坐在被告席上。唯有劉志軍,由於身體病痛,無法落座,選擇全程站立受審。
庭審表現
不少高官拒絕律師辯護
24日庭審結束時,劉鐵男痛哭流涕,最后陳述時說,“我每每看到起訴書,都在反問我自己,這是我嗎?怎麼會到今天?每天早上醒來的時候,這是哪裡呀?我怎麼會墮落成這樣呢?”
相同的一幕,也曾出現在劉志軍案庭審現場。最后陳述時,劉志軍稱“感謝黨的栽培,感謝辦案系統的教育……我放鬆了學習和思想警惕,本來應該為中國夢、為鐵道事業做好自己的貢獻,”講到此處,劉志軍幾度哽咽,聲淚俱下。
庭審中的自辯環節、最后陳述環節,高官們表現各不相同,田學仁、王素毅等像劉志軍、劉鐵男一般,當庭認罪、懺悔,但也有人自辯。
如童名謙雖然認可檢方指控,仍自辯稱,接到賄選舉報之所以未徹查,是想讓收錢的人把錢退了,希望獲得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薄熙來的自辯長達90分鐘,對於檢方指控的受賄等細節,稱“腦中一片空白”、“不知情”、“沒印象”,還聲稱“我是被逼供的,當時神志模糊”。
受訪專家們表示,庭審中的自辯和最后陳述,都是法律賦予被告人的權利,所以一些官員採取了“能辯解就辯解”策略。但即使拒不認罪,隻要証據鏈條足以証明犯罪事實,法院仍會根據証據鏈作出公正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高官拒絕聘請律師,劉志軍也不願自行委托辯護人,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童名謙則拒絕了法院提出的為其指定辯護律師的安排,自稱不需要。
十八大后,那些站在被告席上的高官
2013年4月8日 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在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2013年6月9日 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
2013年8月22日 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受審。
2013年10月10日 吉林省原副省長田學仁,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
2014年5月29日 內蒙古黨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
2014年7月24日 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
2014年8月28日 廣西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在吉林省延邊州中級法院受審。
2014年9月24日 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受審。
(本版採寫/新京報首席記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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